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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拒绝裁判”悖论之意蕴——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裁判解读为例

发布时间:2022-01-23 02:43
  "禁止拒绝裁判"是一项基本的司法义务,也同时是一项允许司法造法的悖论。卢曼法律系统理论说明,"禁止拒绝裁判"原则是维持法律系统运作的去悖论机制,也是司法赖以维持法律的规范性预期之充要条件。借助漏洞填补论、裁判说理论、法院组织论等方法视角,观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裁判思路并评价其合理性,说明这一去悖论机制和规范与功能相融合的套套逻辑,是法官造法以解决现实问题的内核。 

【文章来源】:社会科学. 2018,(07)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物权登记的效力及其法律适用——对《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相关规定的解析[J]. 尹田.  法律适用. 2016(05)
[2]论国家政策作为民法法源[J]. 张红.  中国社会科学. 2015(12)
[3]论民法中的国家政策——以《民法通则》第6条为中心[J]. 刘颖.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4(06)
[4]法律漏洞填补的司法进路[J]. 唐健飞.  社会科学. 2014(09)
[5]论卢曼法律悖论理论的隐秘源头[J]. 宾凯.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02)
[6]法律修辞方法与司法公正实现[J]. 陈金钊.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05)
[7]法律逻辑方法与司法公正实现[J]. 熊明辉.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05)
[8]法院在法律系统中的地位[J]. 尼可拉斯·卢曼,陆宇峰,高鸿钧.  清华法治论衡. 2009(02)
[9]从“无理”的判决到判决书“说理”——判决书说理制度的正当性分析[J]. 万毅,林喜芬.  法学论坛. 2004(05)
[10]论法官造法[J]. 何家弘.  法学家. 2003(05)



本文编号:360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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