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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刑法规制竞合之处理

发布时间:2022-10-06 20:27
  文章对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以及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三种类别做出了简单的阐述,分别对造成危险以及造成实害的法律适用规制做出分析,对各种竞合方式做出了刑法界定。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一、交通安全刑法规制组成
    (一)危险驾驶罪——控制风险
        1. 追逐竞驶。
        2. 醉酒驾驶。
    (二)交通肇事罪——惩罚结果
    (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控制风险以及惩罚结果
        1. 危险犯形态——控制风险。
        2. 实害犯形态——惩罚结果。
二、造成危险的驾驶行为其法律适用
三、造成实害的驾驶行为其法律适用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交通安全刑法规制竞合之处理[J]. 王强军.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2(01)
[2]道路交通法规与交通安全管理的关系[J]. 李楠.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1(33)
[3]我国刑法应增设交通肇事逃逸罪[J]. 黄春燕.  政法论丛. 2007(04)



本文编号:3687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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