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涉外合同纠纷法律适用默示意思自治不可行
发布时间:2022-10-23 19:27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施行前,我国相关立法对涉外合同纠纷法律适用只承认明示意思自治,而该规定却承认了默示意思自治,突破了司法解释应有界限。通过考察其他承认默示意思自治的法例和国际条约的背景,揭示出我国不具备接受默示意思自治的条件。我国涉外合同纠纷法律适用如果接受默示意思自治,既可能违背当事人意志,损害其利益,又可能会导致法院地法的大量适用,引致一系列弊端。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默示意思自治不可行——以司法解释作为突破的考量
(一) 我国相关立法例只承认明示意思自治
(二) 司法解释不能突破立法
二、默示意思自治不可行——借鉴承认默示意思自治立法例及国际条约的考量
(一) 借鉴承认默示意思自治的立法例不可行
(二) 借鉴承认默示意思自治的国际条约不可行
三、默示意思自治不可行——法律实施弊端的考量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默示意思自治”解析[J]. 周清华,任宪龙. 法学杂志. 2008(06)
[2]有关涉外合同法律存在的问题——以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为视角[J]. 马志强. 理论探索. 2008(05)
[3]我国冲突法立法应拓展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范围[J]. 徐崇利. 政治与法律. 2007(02)
[4]冲突规则的回归——美国现代冲突法理论与实践的一大发展趋向[J]. 徐崇利. 法学评论. 2000(05)
本文编号:3696987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默示意思自治不可行——以司法解释作为突破的考量
(一) 我国相关立法例只承认明示意思自治
(二) 司法解释不能突破立法
二、默示意思自治不可行——借鉴承认默示意思自治立法例及国际条约的考量
(一) 借鉴承认默示意思自治的立法例不可行
(二) 借鉴承认默示意思自治的国际条约不可行
三、默示意思自治不可行——法律实施弊端的考量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默示意思自治”解析[J]. 周清华,任宪龙. 法学杂志. 2008(06)
[2]有关涉外合同法律存在的问题——以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为视角[J]. 马志强. 理论探索. 2008(05)
[3]我国冲突法立法应拓展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范围[J]. 徐崇利. 政治与法律. 2007(02)
[4]冲突规则的回归——美国现代冲突法理论与实践的一大发展趋向[J]. 徐崇利. 法学评论. 2000(05)
本文编号:3696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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