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船舶碰撞法律适用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2-12-05 08:18
<正>对于涉外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我国一直采用的是以侵权行为地法为主要准则。然而这种情况随着2010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称《适用法》)的出台而发生了改变,其突出的特点就是在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上引进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允许当事人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可以协议选择法律进行救济。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一、我国《海商法》关于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的规定
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我国一般侵权行为法律适用中的体现:
三、关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能否引入船舶碰撞法律适用的思考
(一) 可行性探讨
(二) 在船舶碰撞法律适用问题上, 《适用法》与《海商法》的关系问题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试论船舶碰撞中的法律适用问题[J]. 胡正良. 大连海运学院学报. 1987(01)
本文编号:3710032
【文章页数】: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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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海商法》关于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的规定
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我国一般侵权行为法律适用中的体现:
三、关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能否引入船舶碰撞法律适用的思考
(一) 可行性探讨
(二) 在船舶碰撞法律适用问题上, 《适用法》与《海商法》的关系问题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试论船舶碰撞中的法律适用问题[J]. 胡正良. 大连海运学院学报. 1987(01)
本文编号:371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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