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纠纷解决法律适用之《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发布时间:2023-05-10 00: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以下简称《规定》)为近年来不断出现的外资企业纠纷解决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体现了外资立法"单轨制"的走向,有其积极的一面;但《规定》本身的司法解释的性质使其无法回避越权立法的批评,也不能胜任完善外资立法的任务。我国外资立法的困境依然存在。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规定》的积极方面
(一) 外资企业设立过程中的合同效力问题
(二) 外资企业股东优先购买权相关问题
(三) 外资企业隐名股东相关问题
二、《规定》在适用上的短板
(一) 司法解释的性质使《规定》的适用范围有待商榷
(二) 《规定》里对隐名股东的认定的漏洞
三、从《规定》的适用上的短板反思我国外资立法的困境
(一) 法与法之间横向失调, 司法解释立法化现象严重
(二) 外资法操作的主要载体——行政法规的审批程序存在现实缺陷
本文编号:3812637
【文章页数】: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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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定》的积极方面
(一) 外资企业设立过程中的合同效力问题
(二) 外资企业股东优先购买权相关问题
(三) 外资企业隐名股东相关问题
二、《规定》在适用上的短板
(一) 司法解释的性质使《规定》的适用范围有待商榷
(二) 《规定》里对隐名股东的认定的漏洞
三、从《规定》的适用上的短板反思我国外资立法的困境
(一) 法与法之间横向失调, 司法解释立法化现象严重
(二) 外资法操作的主要载体——行政法规的审批程序存在现实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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