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困境企业保护制度研究及借鉴
发布时间:2023-08-03 19:20
破产重整是中国《破产法》立法研究与法律适用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法国的破产法治比较发达,其困境企业保护制度以1984年《企业困境预防与和解清理法》为框架建立起来并由2003年《破产预防联合组织法》、2005年《企业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加以完善。法国困境企业保护法为避免企业状况恶化而尽早采取应对措施的立法思想,以及相应的破产预警程序、企业困境预防组织、破产和解、破产保护程序等制度都非常有特色,对于中国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制度化以及完善中国破产法律制度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困境企业风险预警
二、困境企业和解程序
三、困境企业保护程序
四、法国困境企业风险预警、和解程序与保护程序的借鉴价值
(一) 关于依法处置“僵尸企业”
(二) 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的制度化和完善
(三) 政府参与“僵尸企业”处置要注意竞争法限制
(四) 完善中国破产和解制度的建议
(五) 规定专门的破产保护程序
(六) 设立专门的快速程序
本文编号:3838662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困境企业风险预警
二、困境企业和解程序
三、困境企业保护程序
四、法国困境企业风险预警、和解程序与保护程序的借鉴价值
(一) 关于依法处置“僵尸企业”
(二) 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的制度化和完善
(三) 政府参与“僵尸企业”处置要注意竞争法限制
(四) 完善中国破产和解制度的建议
(五) 规定专门的破产保护程序
(六) 设立专门的快速程序
本文编号:3838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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