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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侵犯他人隐私权和名誉权的法律适用

发布时间:2024-07-05 22:10
  2008年12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备受媒体和公众关注的"人肉搜索第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乐奕在"北飞的候鸟"网站中关于王菲相关信息的披露行为引发了一系列后果,构成对王菲的名誉权的侵害。2009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终审宣判,维持原判。我刊曾在2009年第7期刊发《评"人肉搜索"第一案的三个初审判决》一文,就该案相关问题作出分析。本期刊发二审法院主审法官的文章,对案例进行深度评析,以期使读者对此案有一个更全面的了解。该案虽已尘埃落定,但其引发的有关网络隐私权保护问题、网络监督尺度等诸多互联网法律适用问题却引人深思。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案情]
[审判]
[评析]
一、“人肉搜索”现象凸显了我国立法关于隐私权(网络隐私权)保护的不足
二、本案二审法官的裁判路径——对公民隐私的名誉权保护方式
三、“人肉搜索”现象亟需限制、规范和引导



本文编号:400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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