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MISEAL”案:商标法三十一条中在先著作权的法律适用
发布时间:2025-02-15 15:12
<正>日本凯密株式会社于1987年7月1日由其员工小椋厚设计了"CHEMISEAL"和"CHEMITECH"两件标识,完成作品如下: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从《商标法》三十一条的立法目的来看在先著作权的适用
1. 由于商标权人和其他在先
2. 如果在先权利人就其在先
二、国家版权保护中心下发的《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效力
本文编号:403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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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商标法》三十一条的立法目的来看在先著作权的适用
1. 由于商标权人和其他在先
2. 如果在先权利人就其在先
二、国家版权保护中心下发的《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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