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法律定位再思考
发布时间:2017-11-09 21:00
本文关键词:社区矫正法律定位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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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区矫正在我国试点以来,始终被作为非监禁刑罚的执行活动。这一定位,造成实践中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不明,工作重心不确定和矫正效果的论证不足。探讨社区矫正的性质,明确社区矫正是基于"社区"建立的,包括刑罚执行、刑罚适用和保安处分的内容和成分的社会治理模式,对于我国社会治理的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分类号】:D926.8
【正文快照】: 社区矫正在我国试点已十年有余,成为近年来我国刑罚执行领域备受学术界关注的话题。至今,社区矫正工作已在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00多个地(市)、2000多个县(市、区)、40000多个乡镇(街道)开展,全国市、县两级司法局单独设立社区矫正局的数量占到相应建制数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8条
1 刘沛,
本文编号:116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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