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治安法论文 >

福建沿海农村地区实行“警官兼任村官”制度调查

发布时间:2019-11-08 16:43
【摘要】:福建沿海农村地区边防派出所实行"警官兼任村官"制度以来,社会治安状况迅速好转,刑事、治安案件明显下降。警官兼任村官必须符合规定条件,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治安基础工作、指导安全防范、调解矛盾纠纷、查处治安案件、协助侦破刑事案件、服务群众和协助村两委工作等。警官兼任村官实现了警力下沉,密切了警民关系,强化了农村地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由于农村社会治安状况的复杂性和警力资源的有限性,警官兼任村官制度宜选择性推广。应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依法从重从快惩办刑事犯罪的一些体会[J];人民司法;1980年06期

2 ;综合治理 三年大变——安阳市南上关居民委员会的几点做法[J];人民司法;1981年07期

3 ;朝阳、铁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引起杀人案件的报告[J];人民司法;1981年10期

4 罗昌华 ,于胜;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公安部部长赵苍璧谈社会治安形势[J];w,

本文编号:2557938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nzuizhian/2557938.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5dfb8***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