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治安法论文 >

基于犯罪主体的长春市南关区“两抢一盗”时空格局研究

发布时间:2020-04-28 05:12
【摘要】:犯罪行为是危害城市公共安全的重大社会问题。犯罪现象具有典型的空间属性,从空间视角展开的犯罪地理研究具有悠久的历史,是犯罪研究体系中的不可或缺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理解犯罪现象分布形成的关键所在,也是有效预防犯罪的客观要求。本文以长春市南关区2010-2016年“两抢一盗”犯罪案件为例,通过多种空间分析方法和数理统计方法,从地理学的视角对犯罪案件的时空分布特征、演化特征进行分析;基于主观偏好和客体约束两个角度分析犯罪行为中主体的时空选择,以主体视角透视犯罪行为。犯罪热点的空间稳定与转移揭示出犯罪案件时空分布的复杂性。论文第三章利用空间统计分析方法,在多尺度时空视角下对犯罪热点及其空间稳定与转移特征进行探测。具体而言:1.在时间上,每年的1、3、8月和每天的13-21时是南关区扒窃犯罪高发期,在空间上,呈现出在市级商业中心高度集聚的空间特征;2.犯罪的空间分布在由秋至冬季、从13-18时到19-0时的季节与时间变化过程中存在明显的空间集聚现象,这一结果与东北地区的自然气候、城市居民日常活动周期相吻合;3.在年、季节、小时的时间尺度下验证了南关区扒窃犯罪热点的稳定和转移现象的共存状态,在最小用地斑块视角下,犯罪热点的稳定性呈现出季节小时年份的特征;4.2010年以来南关区扒窃犯罪热点呈现由原商业区向东部转移、扩散的趋势,在一天内从早到晚随着时间的推移,犯罪热点呈现由居住区向沿街地块转移的趋势。犯罪主体的时空选择影响城市犯罪格局的产生。第四章基于犯罪主体的社会属性统计、借助互联网地图的实时人口热力识别,探讨犯罪主体行为的时空偏好和时空维度对其行为的约束作用。具体而言:1.南关区“两抢一盗”犯罪主体画像可以归纳为男性、汉族、青少年、低学历、无固定职业或商服从业人员的典型特点;2.不同特征犯罪群体作案的时间、区域、地点选择存在偏好差异。犯罪主体随着年龄和学历的提高在一天中选择作案的时间均将向前推移,年长犯罪群体的作案区域受意识空间的影响更为明显;3.时、空维度对于犯罪行为的载体和约束作用体现在,犯罪主体对于时空选择的主观偏好和时空维度通过对犯罪客体日常活动的导向性影响间接限制了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与空间。犯罪出行是犯罪地理学在犯罪预防、侦破等警务实践中的重要学科和技术贡献。第五章利用互联网地图技术,在犯罪类型、主体、载体、客体的多视角下对犯罪出行的空间距离、模式、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具体而言:1.南关区盗抢犯罪出行的平均距离为5.25千米,近五成犯罪案件发生在距犯罪者居住地3千米范围内,出行模式为就近掠夺。在居住地2千米处出现犯罪缓冲区;2.论文验证了犯罪主体特性、犯罪类型、时空载体对于犯罪出行距离的影响。男性出行距离更远,出行距离随犯罪者年龄增加先增后减、与犯罪主体的学历呈负相关、与其“本地化”程度呈正相关关系;犯罪出行距离“冬近春远、昼近夜远”,与城市道路开敞性呈正相关、与购物场所的人口流量呈负相关;3.居住在城市商业区的犯罪群体具有明显的就近犯罪聚类特征。犯罪群体主要居住地环犯罪高发区圈层分布并出现空间重叠,该区域犯罪者以就近掠夺为主,而居住在其他区域的犯罪群体同时具有远距离作案的行为。本文通过识别犯罪热点及其空间稳定与转移特征、探究不同特征犯罪群体的主观偏好与行为机制,对于认识城市犯罪格局、评估居住空间犯罪风险、精准化犯罪防控与侦破等警务实践的开展具有现实意义。
【图文】:

技术路线图


技术路线图

犯罪案件,核密度


别局部地区是否存在显著的高、低值聚集罪数和研究区内犯罪点密度的比值与期制图相结合从而确定具有统计学意义的关的研究中[64,65]。聚分析中,核密度估计法常被用来反映助于一个规则移动样方对空间点要素分等间距分级图(图 3-2),,可见长春市低的空间差异和单中心的分布特征。辖新发路、大经路、长春大街和人民大街/平方千米,即南关区 1%的区域面积上集现出强烈的空间集聚特征。该区域位于长春市大型零售商业设施(营业面积 5售商业设施分布密度最高的区域[66],大闲、娱乐等活动为犯罪主体提供了潜在
【学位授予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17.3

【相似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徐兴勇;;论我国职务犯罪主体的立法缺陷及完善[J];山西青年;2013年16期

2 邹淇曲;;单位应当成为贷款诈骗罪的犯罪主体[J];商;2012年23期

3 舒洪水;贾宇;;论国际犯罪主体的范围与特征[J];河北法学;2008年09期

4 蒋毅;;渎职罪的犯罪主体宜修改为国家工作人员[J];知识经济;2008年10期

5 李宇先;论聚众犯罪主体[J];零陵学院学报;2004年01期

6 范冬明;渎职犯罪主体的界定[J];政法学刊;2003年01期

7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课题组;渎职犯罪主体研究[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2年05期

8 田凯,李书兆;浅论渎职犯罪主体的缺陷与完善[J];中州学刊;2002年01期

9 蔡士良;试论我国职务犯罪主体的界定[J];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8年03期

10 左常生;处理犯罪主体的合法财产及相关财产的原则和政策界限[J];山东审判;1999年01期

相关会议论文 前10条

1 彬彬;;2040年机器人犯罪率将超过人类 成大多数犯罪主体[A];《科学与现代化》2017年第1期(总第070期)[C];2017年

2 杨宗森;;论犯罪主体资格[A];规划·规范·规则——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集[C];2006年

3 沈慧红;王英;;论企业犯罪主体[A];中国犯罪学学会第十八届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册)[C];2009年

4 黄淑彬;余行飞;;论死刑的犯罪主体限制的立法完善[A];海峡两岸法学论坛——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年会(2010年)论文集[C];2010年

5 王志亮;;当前银行业犯罪刍议[A];犯罪学论坛(第三卷)[C];2016年

6 郭婧;;刍议我国犯罪构成要件的排列顺序[A];当代法学论坛(2008年第3辑)[C];2008年

7 张红;;浅谈走私罪的犯罪主体[A];’9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术报告会论文集[C];1993年

8 李永升;;犯罪分类问题研究[A];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第十三届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04年

9 北京师范大学课题组;;教育系统防治职务犯罪工作研究[A];高等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研究(六)[C];2008年

10 柳贝蒂;;“人工智能(AI)”犯罪主体预想[A];2019全国教育教学创新与发展高端论坛论文集(卷二)[C];2019年

相关重要报纸文章 前10条

1 本报记者 王俏 本报通讯员 吴子颖 常秋华;电信诈骗高发 80后90后成犯罪主体[N];人民法院报;2019年

2 孙道萃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博士后研究人员;网络平台应属于独立的新型犯罪主体[N];检察日报;2017年

3 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检察院 桂林;相对负刑事责任行为人可作为“事后抢劫”犯罪主体[N];检察日报;2017年

4 记者 胡晓梅;心存侥幸成犯罪主体冒险主因[N];河北经济日报;2009年

5 冷幼民 刘根田;刍议治安防控九大对应关系[N];人民公安报;2003年

6 方政军 戴劲松;湖北省纪委:高校犯罪主体职务越来越高[N];新华每日电讯;2005年

7 本报记者 易成章;36-55岁人员成犯罪主体[N];衡阳日报;2014年

8 叶梅 乙增武;应当在妨害清算罪中增设“其他单位”为犯罪主体[N];江苏法制报;2013年

9 曾亚杰;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犯罪主体[N];人民法院报;2005年

10 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提供;村干部也成为职务犯罪主体[N];抚顺日报;2009年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2条

1 李冰洋;商业犯罪论要[D];吉林大学;2006年

2 俞世峰;保护性管辖权的国际法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2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0条

1 廉超;基于犯罪主体的长春市南关区“两抢一盗”时空格局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

2 魏超;论过失渎职犯罪主体[D];湘潭大学;2017年

3 赵晓彤;论保险诈骗罪犯罪主体[D];苏州大学;2017年

4 王祥;职务犯罪主体若干问题[D];华东政法学院;2001年

5 钱建明;渎职犯罪主体认定问题研究[D];宁波大学;2017年

6 付芳;职务犯罪主体研究[D];河南大学;2008年

7 齐东妍;一人公司的犯罪主体地位探究[D];吉林大学;2008年

8 田明;职务犯罪主体若干问题研究[D];武汉大学;2005年

9 刘阳;环境犯罪主体及政策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1年

10 黄一龙;我国一人公司犯罪主体问题研究[D];广西大学;2014年



本文编号:2643102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nzuizhian/2643102.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eb6d5***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