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监管警察刑事责任研究 ——以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现象为切入
发布时间:2021-02-27 04:49
长期以来,看守所由于其自身特有的封闭性,在社会大众的印象中是一个既神秘又恐怖的场所。2009年云南晋宁的“躲猫猫”事件及随后接连被媒体曝光的“洗澡死”、“喝水死”、“做恶梦死”等一系列看守所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事件,引发了社会对看守所被监管人权利保障问题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一时将看守所推到了风口浪尖,看守所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现象背后所折射出的包括被监管人人权保障薄弱等在内的看守所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在公众的视线之下。在这些问题中,看守所监管警察职务违法行为和职务犯罪的屡禁不止首当其冲,也是看守所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将以看守所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现象为切入点,透过对看守所长期存在的问题之一:被监管人人权保障这一视角,透过监管视角分析导致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现象产生的原因,研究其背后的看守所监管警察的责任问题,揭示看守所监管警察职务违法行为和职务犯罪与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重点论述看守所监管警察职务违法行为和职务犯罪责任适用难点,从立法完善和体制完善两方面入手提出预防和减少看守所监管警察职务违法行为和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以期能够有效减少看守所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的发生。
【文章来源】:厦门大学福建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引言:看守所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现象不容忽视
第一章 看守所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概述
第一节 看守所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的概念界定
一、何为看守所被监管人
二、看守所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的定义
第二节 看守所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事件实例
第三节 看守所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的类型描述
一、因被监管人自身原因导致非正常死亡
二、因刑讯逼供致使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
三、因其他被监管人使用暴力伤害致使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
四、因监管工作人员体罚虐待行为造成被监管人非正常伤亡
五、因其他监管工作漏洞导致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
第二章 监管视角下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原因分析
第一节 法律制度上的原因
第二节 监管体制上的原因
一、看守所的管理体制存在较大弊端
二、监管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监管工作法律监督缺位
第三章 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事件中看守所监管警察的刑事责任分析
第一节 表现形式:监管失职、渎职
一、滥用监管职权
二、玩忽职守
第二节 责任层级:从党政、行政责任到刑事责任
一、党政、行政责任
二、刑事责任
第三节 罪名体现
一、虐待被监管人罪
二、刑讯逼供罪
三、滥用职权罪
四、玩忽职守罪
第四章 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事件中看守所监管警察的刑事归责难点
第一节 看守所被监管人死亡与监管警察履职之间因果关系认定困难
一、被监管人死亡的法律属性判断不准
二、看守所监管警察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取证困难
第二节 看守所监管警察职务犯罪的主体认定存在争议
第五章 看守所监管警察刑事责任适用的完善建议
第一节 立法完善
一、完善职务犯罪刑事立法
二、完善防范职务犯罪的基础性法律
三、健全看守所法律体系,制定和完善看守所法
第二节 体制完善
一、改革管理模式,中立看守所职能
二、完善看守所管理体制,实现规范化管理
三、强化执法监督,加大职务犯罪打击力度
结论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053711
【文章来源】:厦门大学福建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引言:看守所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现象不容忽视
第一章 看守所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概述
第一节 看守所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的概念界定
一、何为看守所被监管人
二、看守所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的定义
第二节 看守所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事件实例
第三节 看守所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的类型描述
一、因被监管人自身原因导致非正常死亡
二、因刑讯逼供致使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
三、因其他被监管人使用暴力伤害致使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
四、因监管工作人员体罚虐待行为造成被监管人非正常伤亡
五、因其他监管工作漏洞导致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
第二章 监管视角下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原因分析
第一节 法律制度上的原因
第二节 监管体制上的原因
一、看守所的管理体制存在较大弊端
二、监管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
三、监管工作法律监督缺位
第三章 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事件中看守所监管警察的刑事责任分析
第一节 表现形式:监管失职、渎职
一、滥用监管职权
二、玩忽职守
第二节 责任层级:从党政、行政责任到刑事责任
一、党政、行政责任
二、刑事责任
第三节 罪名体现
一、虐待被监管人罪
二、刑讯逼供罪
三、滥用职权罪
四、玩忽职守罪
第四章 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事件中看守所监管警察的刑事归责难点
第一节 看守所被监管人死亡与监管警察履职之间因果关系认定困难
一、被监管人死亡的法律属性判断不准
二、看守所监管警察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取证困难
第二节 看守所监管警察职务犯罪的主体认定存在争议
第五章 看守所监管警察刑事责任适用的完善建议
第一节 立法完善
一、完善职务犯罪刑事立法
二、完善防范职务犯罪的基础性法律
三、健全看守所法律体系,制定和完善看守所法
第二节 体制完善
一、改革管理模式,中立看守所职能
二、完善看守所管理体制,实现规范化管理
三、强化执法监督,加大职务犯罪打击力度
结论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053711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nzuizhian/305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