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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确定性研究

发布时间:2018-04-08 11:42

  本文选题:法律形式主义 切入点:法律的确定性 出处:《苏州大学》2010年硕士论文


【摘要】: 法律的确定性是法治的前提之一,法律的确定性对社会秩序的建立、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以及对法律权威的树立都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西方法学的研究中一直十分关注法律的确定性问题。法律确定性意义的凸显以及它在法学研究中的中心地位的确立,与18、19世纪的法律形式主义兴起密切相关。形式主义基于法律文本的确定性、事实认定的确定性以及形式法律推理的严密性,主张案件在法律中有唯一的答案,法官只是法律的传声筒,没有任何的裁量的权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严格的形式主义受到来自社会学法学、现实主义法学以及批判法学的批判。为了维护自由法治的基本理念哈特、德沃金、哈贝马斯、拉伦兹等人主张要摆脱形式主义及其批判者的泥潭,就必须重新界定法律确定性的基本内涵。本文旨在通过对经典理论家对法律确定性论述的解读,重构法律确定性的基本内涵。指出法律的确定性是方法论、程序的确定性。即,法律的确定性是相关各方相信通过一个公平的程序、通过特定的法律方法以寻求特定的规范适用条件,相关各方认为由此可以得出一个有充足理由支持的结论。
[Abstract]:The certainty of law is one of the prerequisites of the rule of law. The certainty of law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establishment of social order, the restriction of state power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legal authority.In the study of western jurisprudence, the certainty of law has been paid close attention to.The prominence of legal certainty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its central position in legal studies are closely related to the rise of legal formalism in the 1819 th century.Formalism is based on the certainty of the legal text, the certainty of the fact and the strictness of the formal legal reasoning, and claims that the case has the only answer in the law. The judge is only the voice of the law and has no discretion.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strict formalism is criticized by sociological jurisprudence, realistic jurisprudence and critical jurisprudence.In order to maintain the basic concepts of freedom and rule of law Hart, Dworkin, Habermas, and Larends, etc., claim that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legal certainty must be redefined in order to get rid of the quagmire of formalism and its critics.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reconstruct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legal certainty through the interpretation of legal certainty by classical theorists.It is pointed out that legal certainty is methodology and procedural certainty.That is, the certainty of the law is that the parties concerned believe that through a fair procedure, through a specific legal method in order to seek specific conditions for the application of norms, the parties concerned believe that a conclusion supported by a sufficient reason can be reached.
【学位授予单位】:苏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D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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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72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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