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刑狱档案看中国夏商周时代的法制进程
发布时间:2020-06-21 23:26
【摘要】:正中国古代法制一个典型的特征就是以刑法为主,通过刑来对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在法制发展过程中,刑的早期形式是"刑罚",体现为奴隶社会末期从奴隶社会的祭祀活动上升为违背国家统治的处罚。据现有的记载,从商代开始,中国社会就产生了刑事司法,即出现了审判以及审判相关的制度与规则,到了周代出现了"小司寇"、"大司寇"、"士师"等等专门从事审判的职官,司法程序
本文编号:272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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