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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林对私法教义学与方法论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0-12-24 08:00
  耶林是德国19世纪最伟大的法学家之一,他的思想对德国私法教义学、法学方法论以及法学课程等方面均产生了深远影响。在法教义学方面,缔约过失、返还原物请求权的让与作为所有权的转移形式、客观不法与主观不法的区分、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转移等法律制度均可追溯到耶林。耶林的方法论可分为两个阶段,前期是"建构方法阶段",即以"法学建构"为核心的"自然历史方法";后期是"目的方法阶段",其研究重点是"法律中目的"。耶林使目的解释成为德国法律解释的主要方法,利益法学和价值法学都是经由耶林的"目的法学"才得以形成的。耶林还是一位法教育家,是德国当下案例式教学的发明者。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9年01期 CSSCI

【文章页数】:18 页

【文章目录】:
一、耶林的私法教义学著作
    (一) 返还所有物之诉的让与和提单
    (二) 缔约过失
    (三) 创立民法与刑法的构成要件理论[9]
    (四) 关于代理的理论
    (五) 风险转移与特定化
    (六) 在“所有人—占有人”关系中对善意占有人的请求权
    (七) 所有权的社会约束
    (八) 人格的法律保护
    (九) 关于占有的理论
    (十) 法人与权利
二、耶林的方法论著作及其对私法的影响
    (一) 耶林方法论的本质内容与目标
    (二) 建构方法阶段
    (三) 目的方法阶段
    (四) 作为时代中体系法;耶林的主题
三、耶林的影响
    (一) 对各法律理论之间关系的影响
    (二) 对法学课程及考试内容的影响
    (三) 《德国民法典》的“精神”
    (四) 总评耶林的方法论在当下的意义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积极违反契约[J]. 赫尔曼·史韬伯,金可可.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5(02)



本文编号:293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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