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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法、第三法域与现代社会法——从基尔克、辛茨海默、拉德布鲁赫到《社会法典》

发布时间:2020-12-28 14:12
  德国社会法理论是我国社会法理论的重要来源。19世纪后半叶,基尔克等人将社会法概念引入德国法中。基尔克以人的个体性和社会性为出发点,将法律分为个体法(Individualrecht)和社会法(Sozialrecht)。其社会法所要解决的是团体的法律地位和法律结构问题,其部分属于公法,部分属于私法。基尔克之后对社会法概念和理论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是辛茨海默和拉德布鲁赫。二者都以对人在法律中的形象反思为出发点来论证社会法产生的必要性,都认为社会法属于第三法域。但在具体思路上则有根本差异,辛茨海默的社会法是集体化取向的,社会法的调整主要通过去人格化来完成。而拉德布鲁赫的社会法依然是个体化取向的,其基本点在于再现人的个性。作为第三法域的社会法在此后的发展中陷入困境。"二战"后,社会法的范畴在两个层面上展开:作为社会政策法的社会法与作为社会安全法的社会法。从社会法概念发展的过程来看,首先应承认它是一个诠释性的概念,其对新问题的诠释和调整围绕着两个主线:反思个人主义,回应社会问题。反思个人主义的不同方向以及劳动法和社会安全法自身发展的程度影响了社会法在不同历史阶段的不同内涵。对中国社会法概念发展而言,...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9年04期 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6 页

【文章目录】:
一、作为团体法的社会法:基尔克的社会法思想
    (一) 基尔克社会法的基本出发点
    (二) 基尔克社会法的基本含义
    (三) 社会法与公法和私法的关系
    (四) 基尔克社会法思想对后世的影响
二、作为第三法域的社会法:辛茨海默与拉德布鲁赫
    (一) 辛茨海默的社会法 (das soziale recht) :规范社会约束的社会法
    (二) 拉德布鲁赫的社会法 (Soziales Recht) 思想
    (三) 作为第三法域的社会法的共性、分歧与困境
三、战后对社会法概念的再讨论与《社会法典》的出现
    (一) 作为社会政策法的社会法
    (二) 作为社会安全法的社会法:《社会法典》
    (三) 广义社会法概念和狭义社会法概念的共存
四、社会法概念的中国反思
    (一) 社会法概念发展的脉络
    (二) 影响社会法概念发展的因素
    (三) 社会法范畴发展中应厘清的几个问题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社会法法域说”证成——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融合的一个例证[J]. 钱叶芳.  法学. 2017(04)
[2]社会国家原则与基本权利教条学[J]. V·诺依曼,娄宇.  比较法研究. 2010(01)
[3]个体之人与集体之人——私法与社会法的人像区别之解析[J]. 赵红梅.  法商研究. 2009(02)
[4]社会法的概念、本质和定位:域外经验与本土资源[J]. 谢增毅.  学习与探索. 2006(05)
[5]社会法代表性学说之评析与展望[J]. 赵红梅.  法学. 2004(05)
[6]“社会法”意义辨析[J]. 竺效.  法商研究. 2004(02)
[7]社会法的定位和未来[J]. 郑尚元.  中国法学. 2003(05)
[8]社会法——对第三法域的探索[J]. 董保华,郑少华.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1999(01)



本文编号:2943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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