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假种子案农户获赔42万元
发布时间:2020-12-31 02:25
<正>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销售伪劣种子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于某因销售伪劣种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及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六万元。该案由鹰潭市余江区农业农村粮食局移送至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经审查,由治安大队办理,2019年7
【文章来源】:中国防伪报道. 2020年04期
【文章页数】:1 页
本文编号:2948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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