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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论纲

发布时间:2021-01-05 12:14
  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脱节与分离是我国法学教育史上一直存在的突出矛盾。大学法科学生花费四至七年的时间攻读学位时,其他人却用微不足道的时间抢先占据了本来应当留给他们的位置。即使排除阻碍进入法律职业领域,却又由于事先缺乏对司法实践的认识,对司法部门的职能存在不切实际的幻想,工作上难以适应。那么,是否不经过筛选地加强在职法律职业者的培训,就可以培养高素质的法律职业队伍呢?实践证明,不经筛选的在职法学教育不仅是教育资源的浪费,而且是帮助在职人员得到与其实际能力不相符合的学历证明。名不符实的学历掩盖了法律职业缺乏专业性质的实质,增加了法律职业专业化的困难。而在西方国家,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却有着不解之缘,法学教育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必经之路,法律职业的共同体只对具有同一教育背景的人开放门户。本文试图通过现实与历史的联系、中国与西方法治发达国家的比较,显示中国法学教育制度的成因,分析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分离的现状,探究中国建立法学法律教育两种模式的可能性。具体构想如下:一、建立我国法律职业者一体化培养模式法的功能在于衡平,但单个的法律职业者无以承担法律的衡平功能。法官、检察官、律师在同一法律体系和程序构造...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4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导言
一、 法律职业、法学教育的概念
    (一) 法律职业、法学教育的概念
    (二) 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的关系
    (三) 研究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的意义
二、 主要西方国家的法律职业和法学教育
    (一) 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在西方的起源与发展
    (二) 世界主要西方国家法律人才培养的主要模式
三、 中国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
    (一) 中国清代末年的法政学堂与法律移植
    (二) 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结合
    (三) 新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分离的过程
    (四) 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现状及面临的突出问题
四、 对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思考
    (一) 关于建立我国法律职业者一体化培养模式的思考
    (二) 法学教育必须适应司法改革和法律职业发展的需要
    (三) 中国法律人才培养制度的构思与设想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加强法学教育合作 共创中欧法学教育未来——“欧洲一体化与中欧法学教育合作暨中欧著名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J].   法学家. 2000(04)
[2]中外法学职业教育模式的研究[J]. 张祖明.  教育发展研究. 1999(11)
[3]认真地对待法律教育(代引言)[J]. 贺卫方.  比较法研究. 1996(02)



本文编号:2958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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