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本性与法律秩序
发布时间:2021-01-07 02:08
几乎所有的人文科学都最终要追溯到人本身的研究上来,本文在人性讨论的基础上,探寻法律秩序的人性基础。 人类本性中暗含着对秩序的需求,诸种秩序都各有各的价值所在,本文注重法律秩序的讨论。历史上存在着各种对人性的不同理解,并因此产生了不同的秩序观,对法律的观点也是五花八门。人类本性应全面、完整地分析。人性无所谓善良与邪恶,人治与法各有各的合理成分;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不可或缺的两部分;权利本位应成为法律的立场;理性与经验在法律的建构中都占有重要地位;人的行为驱动机制包含感性情感的驱动和理性思维的驱动。 三大法域的调整模式都有它的人性基础。对公权力的限制和对危害社会者的控制乃基于防范人性弱点的立场;个人的创造力的发挥是社会多样化和前进的力量,应保护和鼓励,私法领域是人们的自治领域;社会法在国家政治和市民社会之间寻求平衡。
【文章来源】:苏州大学江苏省
【文章页数】:9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序言
第一章 人类本性对法律秩序的需求
第一节 自治不能
第二节 社会合作
第三节 行为预期
第四节 他类秩序的缺陷
第五节 从法律的秩序价值到法治
第二章 人类本性与法律秩序的类型
第一节 性善与性恶—人治与法治
第二节 社会人与自然人—义务本位与权利本位
第三节 经验人与理性人—自生自发秩序与理性建构秩序
第三章 人类本性的思考与法律秩序
第一节 关于人的本质的思考与人的可塑性
第二节 对“善恶论”的扬弃
第三节 自然性与社会性的整合
第四节 理性与经验的统一
第五节 人性与人的行为
第四章 人类本性与法律秩序的建构
第一节 公法领域的控制模式
第二节 私法领域的自治模式
第三节 社会法领域的平衡模式
结束语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后记
本文编号:2961685
【文章来源】:苏州大学江苏省
【文章页数】:9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序言
第一章 人类本性对法律秩序的需求
第一节 自治不能
第二节 社会合作
第三节 行为预期
第四节 他类秩序的缺陷
第五节 从法律的秩序价值到法治
第二章 人类本性与法律秩序的类型
第一节 性善与性恶—人治与法治
第二节 社会人与自然人—义务本位与权利本位
第三节 经验人与理性人—自生自发秩序与理性建构秩序
第三章 人类本性的思考与法律秩序
第一节 关于人的本质的思考与人的可塑性
第二节 对“善恶论”的扬弃
第三节 自然性与社会性的整合
第四节 理性与经验的统一
第五节 人性与人的行为
第四章 人类本性与法律秩序的建构
第一节 公法领域的控制模式
第二节 私法领域的自治模式
第三节 社会法领域的平衡模式
结束语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后记
本文编号:296168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shilw/29616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