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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州县官的多重责任及其对地方司法之影响

发布时间:2021-01-18 08:57
  学界过去虽然对清代地方司法做了很多研究,并已经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但这些研究大都偏重于地方官个人的道德品质和法律素养对案件的影响,忽视了清代州县官一人身上承担着多重责任,进而未能对其多重责任对地方官行为的影响给予足够的重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人们忽视了影响清代地方司法公正的某些制度层面的因素。基于上述考虑,本文尝试着探讨清代州县官的多重责任及其对地方司法的影响。首先,分析清代州县官在整个政府体系中的角色。其次,探讨州县官多重责任及相关的考核和惩戒制度。再次,描述和分析州县官如何来应对自己肩负的多重责任,以及如何避免相关考核和惩戒制度对自身的不利影响。最后,分析清代的州县官对其多重责任和相关考核与惩戒制度的应对行为对清代地方司法的影响。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6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引言
第一章 州县官的制度角色
    一、州县官在行政体系中的角色
    二、州县官在司法体系中的角色
第二章 州县官的多重责任及其考核与惩戒制度
    一、行政责任及其考核与惩戒制度
    二、司法责任及其考核与惩戒制度
第三章 州县官对多重责任的应对
    一、对行政责任之应对
    二、对司法责任之应对
    三、与上司建立良好关系
第四章 州县官的多重责任对地方司法之影响
    一、案件积压,调解盛行
    二、刑讯盛行,错案频出
    三、审转制度的复审作用削弱
    四、刑部复核基本流于形式
结论
注释
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中文)
论文摘要(英文)
后记
导师及作者简介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制度角色和制度能力——以元杂剧为材料[J]. 苏力.  法商研究. 2005(02)
[2]窦娥的悲剧——传统司法中的证据问题[J]. 苏力.  中国社会科学. 2005(02)
[3]传统司法中“人治”模式——从元杂剧中透视[J]. 苏力.  政法论坛. 2005(01)
[4]中国古代法官责任制度的基本内容与现实借鉴[J]. 巩富文.  中国法学. 2002(04)
[5]中国古代县治与官箴思想——以《钦颁州县事宜》为例[J]. 周少元,韩秀桃.  政法论坛. 2001(02)
[6]我国古代的错案追究制度[J]. 马建文.  中国监察. 1998(05)



本文编号:2984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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