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法史论文 >

美国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02-08 01:03
  美国理论与实践中的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其类型主要包括两种:一是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肇始于20世纪70年代,为美国经济和解决住房问题作出了巨大贡献;二是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比前者出现晚十几年,虽在现金流结构上与前者比较类似,没有显著的不同,但在基础资产的发放、抵押品、偿还贷款期限和现金流的来源上与前者还是存在明显差异的。从1970—2009年的40年间,美国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市场得到迅猛发展,但由于不断降低的抵押贷款发放标准、融资杠杆日益被滥用、信用评级机构的"玩忽职守"和投资人"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最终爆发了次贷危机。通过2010年的金融改革,美国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市场逐渐得以复苏。 

【文章来源】:东方法学. 2019,(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住房抵押贷款的困境及其证券化的产生
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的设计
三、多种住房抵押贷款证券的发行
四、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所解决的问题
五、美国不动产抵押权证券化发展方向



本文编号:3023121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shilw/3023121.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8764f***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