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个人银行卡后侵吞卡内钱款的定性——魏某、屈某、高某某盗窃案
发布时间:2021-09-23 02:13
本文指出,将出卖后的银行卡以挂失、补领新卡的方法转移其中非法财产的"黑吃黑"行为,应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从行为人犯意、侵吞行为的方式、对银行卡的实际掌控状态等进行综合判断,正确把握盗窃罪、侵占罪和诈骗罪的不同,予以定罪处罚。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20,(08)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三名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
二、三名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三、三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本文编号:3404822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20,(08)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三名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
二、三名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三、三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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