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法史论文 >

忠诚义务、劳动规章制度和表达自由——以空姐诉维珍航空公司案为例

发布时间:2021-10-25 02:07
  劳动者作为公民,其表达自由受宪法保护;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员工,其表达自由又要受到忠诚义务和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的限制。文章以空姐诉维珍航空公司案为例,对劳动者的表达自由与忠诚义务及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的关系分别加以阐述,指出应当通过利益衡量的原则来调解劳动者的表达自由与忠诚义务及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之间的冲突。对于违反表达自由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在依据其劳动规章制度进行惩戒时应当遵循比例原则和最后解雇原则,以落实依宪治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文章来源】:北京城市学院学报. 2020,(01)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引言
一、忠诚义务和表达自由
    (一)劳动者的忠诚义务
    (二)劳动者的表达自由
    (三)劳动者的忠诚义务和表达自由的冲突和协调
    (四)本案中空姐是否违反忠诚义务
二、劳动规章制度和表达自由
    (一)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
    (二)劳动规章制度和劳动者表达自由的冲突和协调
    (三)本案中空姐是否违反航空公司的劳动规章制度
三、表达自由的违反和最后解雇原则
    (一)劳动者对表达自由的违反
    (二)最后解雇原则
    (三)本案中航空公司可否解雇空姐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比例原则中的利益衡量[J]. 王书成.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08(02)
[2]基本权利保护:“脚注4”与双重审查标准[J]. 杜强强.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 2007(07)

硕士论文
[1]劳动者忠诚义务研究[D]. 贾文婷.苏州大学 2012



本文编号:3456437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shilw/3456437.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ff04a***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