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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与律法的权衡—中日网络监管制度比较研究

发布时间:2017-05-31 20:22

  本文关键词:全景与律法的权衡—中日网络监管制度比较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及其对人类生活影响力的增加,各国开始建立起各种网络监管制度。本文通过对中国全景式和日本律法式的网络监管制度的比较分析,试图构建出一个对不同网络监管制度选择有解释力的开放性理论框架。 所谓网络监管是指国家为了一种秩序的目的,而对网络空间中的表达行为及其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约束。中国通过在网络空间中树立起一座全景式的监管塔而建立起全景式网络监管制度。这座监视塔的监管部门多达十几个,塔体则是由名目繁多的各种网络监管法律法规构成,网络警察是专门的监管人员。为了最大地发挥出全景式监管的效用,中国网络监管部门首先通过技术手段使监管范围始终可见,其次则借助行政手段对网络空间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日本则选择了律法式网络监管制度。日本首先通过制定几部相关法律来界定网络表达所应遵循的规则和违法规则的代价,同时借助行业自律的条款倡导人们遵守既有的网络监管法律,从而借此实现规范网络表达的目的。 中日两国之所以在应对网络监管问题上作出完全不同的制度选择,首先是因为两国政治体系的合法性基础不同。中国政治体系的合法性首先依赖于民众对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以及对中国现有的政治结构与法律规范的有效性和当局者执政有效性的认可。中国的网络表达却对这些合法性基础形成强烈的侵蚀。为了巩固既有的合法性基础,中国最终选择建立起全景式网络监管制度,以全面控制网络表达的负面影响。日本政治体系合法性的意识形态来源则是自由民主的理念,民主的政治体制也为其赢得了民众的支持,当局执政的有效性也会对政治体系的合法性产生一定影响。虽然日本多元的网络表达并没有对整个政治体系的合法性造成太大影响,但事实却显示出过度的网络表达对自由民主理念形成负面影响,为了排除这种潜在的威胁,日本最终选择了律法式的方式来规范网络内容。 中日两国处于不同的政治发展阶段上,这种客观状况事实上也决定了两国各自制度选择的余地。中国当前正处于现代化进程之中,政治动荡是中国政治体系所面临的最主要威胁,保证政治稳定理所当然成为政治体系的首要目标,但网络表达却将现代化的阵痛完全展现在民众眼前。因此,为了维护政治稳定,保障和推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中国政治体系必然要求对网络表达实现一种全面的管控。而已经具有现代性的日本的首要政治目标则是守护好自由民主理念及其核心——个人自由。但过度的网络表达自由对这一首要目标形成直接威胁。为此,必须对网络表达自由进行适度的规制,而律法式的网络监管制度恰是最为适宜的选择。
【关键词】:网络监管 全景主义 律法主义 政治合法性 政治现代化
【学位授予单位】:复旦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2
【分类号】:F49;D931.3;D922.1
【目录】:
  • 摘要5-6
  • Abstract6-8
  • 第一章 绪论8-15
  • 一、 研究缘起8-9
  • 二、 研究现状与研究意义9-12
  • (一) 研究现状9-12
  • (二) 研究意义12
  • 三、 研究框架与研究对象12-14
  • (一) 研究框架12-13
  • (二) 研究对象13-14
  • 四、 关键概念解释14-15
  • 第二章 文本解读:中日网络监管制度15-23
  • 一、 网络监管难题15-16
  • 二、 中国:全景式网络监管制度16-20
  • (一) 监管塔主体:网络监管法律17
  • (二) 直接监管者:网络警察17-18
  • (三) 全局防控:技术控制18
  • (四) 主动监管:专项整治行动18-19
  • (五) 自我监管:网络自律19-20
  • 三、 日本:律法式网络监管制度20-23
  • (一) 网络监管职能部门21
  • (二) 网络监管法律法规21-22
  • (三) 行业自律规范22-23
  • 第三章 现实考察:中日网络监管个案的对比分析23-29
  • 一、 中国:汶川地震期间的网络监管23-26
  • (一) 新的监管标准23-24
  • (二) 信息源的一元化24-25
  • (三) 专项行动25-26
  • 二、 日本:东日本大震灾期间的网络监管26-29
  • (一) 律法导向26
  • (二) 多元化的信息渠道26-27
  • (三) 接受民众问责27
  • (四) 遏制网络谣言27-29
  • 第四章 支持的蚀耗:政治合法性视角下的制度选择29-41
  • 一、 政治合法性理论29-31
  • 二、 中国:网络时代中的合法性困境31-35
  • (一) 中国一体式的合法性基础31-32
  • (二) 网络表达对中国合法性基础的侵蚀32-35
  • 三、 日本:稳固的合法性基础35-41
  • (一) 日本多层级的合法性基础35-37
  • (二) 网络表达对日本合法性基础的有限冲击37-41
  • 第五章 体系目标:政治现代化视角下的制度选择41-48
  • 一、 政治现代化理论41-42
  • 二、 中国:艰难的现代化道路42-45
  • (一) 政治稳定的目标导向42-43
  • (二) “不合作”的网络表达43-45
  • 三、 日本:稳定的现代性政治45-48
  • (一) 个人自由的目标导向45-46
  • (二) 过度的网络自由46-48
  • 第六章 结论48-50
  • 参考文献50-55
  • 后记55-56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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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龙太江,王邦佐;经济增长与合法性的“政绩困局”——兼论中国政治的合法性基础[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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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何培忠;日本互联网的现状与发展[J];国外社会科学;1999年01期

6 刘振喜;新加坡的因特网管理[J];国外社会科学;1999年03期

7 詹真荣;刘阳;;世界典型国家互联网监管实践及其启示[J];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11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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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柳建文;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动员与社会公平——影响发展中国家社会稳定的双重因素[J];理论与改革;2004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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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关键词:全景与律法的权衡—中日网络监管制度比较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41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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