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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等非法侵入住宅案评析

发布时间:2017-08-01 08:18

  本文关键词:陈某等非法侵入住宅案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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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2年8月1日,被告人陈某及黄某用撬棍撬开一栋已经装修完毕,但未有人正式入住的别墅的窗户并进入到别墅内。在物色财物的过程中被某县公安局民警抓获。二被告人均被该县人民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关于本案的定性,公诉人与辩护人之间、合议庭成员之间都存在较大争议,其一是二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辩护人主张二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其二是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多数合议庭成员及公诉人认为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少数合议庭成员则认为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通过有关法理评析,二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也不构成盗窃罪,二被告人应该认定为无罪。首先,二被告人的行为客体上没有侵害他人的住宅安宁权,客观方面也未实施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主观上没有侵害他人住宅安宁权的故意,二被告人的行为不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其次,本案中二被告人进入的是一栋已经装修完毕,但未有人正式入住的建筑物,不完全具备2011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入户盗窃中“户”的条件,不应认定二被告人的行为为入户盗窃。二被告人的行为是一种普通的盗窃行为,并且二被告人在取得财物之前即被当场抓获,二被告人的行为不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二被告人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未达到必须依刑法定罪处罚的程度,,应当认定二被告人无罪。
【关键词】:非法侵入住宅 入户盗窃 刑法修正案(八)
【学位授予单位】:湖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4.3;D920.5
【目录】:
  • 摘要5-6
  • Abstract6-8
  • 第1章 绪论8-12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8-9
  • 1.1.1 选题背景8-9
  • 1.1.2 选题意义9
  • 1.2 国内外研究状况9-11
  • 1.3 论文主要研究方法11-12
  • 第2章 案情简介12-14
  • 第3章 陈某等非法侵入住宅案争议焦点14-17
  • 3.1 二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14
  • 3.2 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何罪14-17
  • 3.2.1 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15
  • 3.2.2 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15-17
  • 第4章 陈某等非法侵入住宅案的理论评析17-25
  • 4.1 二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17-19
  • 4.1.1 二被告人的行为没有侵害他人住宅安宁权17-18
  • 4.1.2 二被告人所实施的不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行为18-19
  • 4.1.3 二被告人没有侵害他人住宅安宁权的故意19
  • 4.2 二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既遂)19-23
  • 4.2.1 进入的场所不完全具备入户盗窃所规定的“户”的特征19-20
  • 4.2.2 二被告人未取得财物20-23
  • 4.3 二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23-25
  • 结论25-27
  • 参考文献27-29
  • 致谢29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6条

1 邢启阳;;浅议“入户盗窃”的犯罪构成及形态[J];法制与经济(中旬);2012年06期

2 刘常欣;;入户盗窃型犯罪的罪名确定——以毛某、徐某非法侵入住宅案为例[J];法制与社会;2011年08期

3 赵栩;;关于“新”盗窃罪罪状的理解与适用[J];法制与社会;2011年28期

4 高国华;;盗窃罪新解[J];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04期

5 王修珏;;从“入户”和“携带凶器”看《刑法修正案(八)》盗窃罪的规定[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11年04期

6 张明楷;;盗窃罪的新课题[J];政治与法律;2011年08期



本文编号:60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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