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业开展党的纪检监察工作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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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企业开展党的纪检监察工作初探
发布日期: 2012-02-28 发布:
2010年第34期目录 本期共收录文章20篇
摘要:在非公企业探索开展党的纪检监察工作,是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辟的又一个新领域。这不仅使党在非公企业中的任务更加明确化和系统化,也为非公企业清除“累赘”、轻装上阵提供了制度保障。当前,非公企业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最大问题,主要是理论上的欠缺和方法上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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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纪检监察;理论依据;机制创新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4-0021-02
随着党建工作在非公企业的深入开展,探索党的纪检监察工作如何继续向这一领域延伸和发展,成为党的理论界和实践界重点研究与亟待突破的重大现实课题。下面是笔者的一些研究和思考,希望能对非公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参考意义。
一、在非公企业中开展党的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依据
现在,我们不仅允许共产党员或无产阶级成为非公企业主或非公企业经营者,而且也还允许非公企业主或非公企业经营者成为共产党员。这不就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了吗?这样的共产党还能是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无产阶级政党吗?
事实上关于这一疑问,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就伴随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而产生了,到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实行市场经济制度后,这一疑问继续存在而且达到高潮并延续至今,可惜的是,我们的理论界始终都没有就这一问题作出一个比较深刻、肯定的答复。不仅如此,在绝大多数的时候,我们的理论界事实上一直对这个问题采取的是一种回避的态度。由于对这一理论问题没有作出很好的解决,长期以来造成了一定范围内的思想混乱。有些人甚至公开地说,中国搞市场经济就是在补资本主义的课。思想认识上存在的这种认识误区,最终造成党的工作与活动在一些行业或系统内部很难开展、甚至都很不受欢迎。有谁按党的要求讲话和做事就被认为是“左”或极左,而所谓“左”或极左,就代表着陈旧和落后。相反,在今天如果说谁是“右”或极右,不仅不认为是对他的批判或提醒,而且会被认为是对他的大加褒奖和赞扬。因为在他们看来,“右”或极右才代表着他的思想与“国际接轨”、掌握着“普世的价值观”。在如此的背景下,在某些地方出现共产党的组织和活动被越来越边缘化的趋势就不足为奇了。
应该说,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主要只是关于无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或革命的理论,而不是无产阶级建设国家政权的理论。如果在没有搞清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情况下,就把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也继续应用于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的国家建设,那就只能出现一种结果,即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纯而又纯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这种以“资产阶级”或“资本家”为敌的政治体制,国家最后的结局就只能是逐步走向贫穷直至灭亡。20世纪末期发生的东欧聚变和前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解体,就是把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理论错误的应用到国家建设中后的典型表现。有人说,是“颜色革命”打败了东欧和前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其实,打败这些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不什么“颜色革命”,而恰恰是这些社会主义国家自己。它们其实就是马克思主义“本本主义”、“教条主义”的鲜活教学标本。
今天,当世界上社会主义国家的数量越来越少,仅存的几个也都在惨淡经营的时候,为什么唯独中国这个当今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却蒸蒸日上,如日中天?这其中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在20世纪70年代末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在国家建设上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者。在保持社会主义国家本色不变的前提下,把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与中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精神和历史唯物主义精神在中国的最根本和最彻底的体现。从理性上说,任何一个阶级取得国家政权的目的都不是为了搞阶级斗争(简单地说就是为了人斗人),而是为了谋取自己的长久幸福和利益,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的目的岂不也是如此。只不过无产阶级取得政权的目的不仅只是为了谋取自己的幸福和利益,而是为了谋取所有的无产阶级、甚至全人类的幸福和利益。正是在这样的理想信念支撑下,无产阶级政党执政的中国不仅可以搞市场经济,而且还允许存在非公经济。在当今中国的执政者认为,市场经济也好,非公经济也好,都不是目的,仅仅是发展无产阶级国家经济的手段。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就早已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可见,邓小平同志不愧为无产阶级革命的导师、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他深刻地洞察出计划经济不是社会主义的目的,市场经济也不是资本主义的目的,计划和市场都仅仅只是手段。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区别是目的不同,资本主义的目的是为了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的目的是为了“三个有利于”(也是邓小平指出的),即“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是否有利于提高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国民生活水平”。这也就是今天中国这个老牌的、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活力四射、国力强盛根本的原因。
解决了非公经济在社会主义国家存在的原因和背景,我们就知道在非公经济中建设纪检监察组织及其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就不是为非公企业主或非公企业经营者设置的一只“拦路虎”了,而是为非公企业主或非公企业经营者更好地发展企业提供的“助推器”。企业的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与非公企业主、非公企业经营者的目标不冲突。非公企业搞不好,从小的方面说是企业主的损失,从大的方面说是国家的损失。常言说“小河有水大河满”。也就是说,没有非公企业的发展,那有国家的发展?搞清了这层关系,相信非公企业主不仅不怕在企业设立纪检监察组织和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恐怕还担心不能在自己企业内尽快设立纪检监察组织和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呢?
二、非公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机制创新
一个民族和国家要希望永葆青春,创新是其永恒的主题。在非公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实质上也就是一个制度创新的过程。因为非公企业的制度环境与原来国有企业的制度环境有相当大的不同,显然原来适用于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经验不能在非公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中继续适用,这就要求我们应当不断地对非公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大胆的创新。笔者认为,创新的核心应该集中在纪检监察组织的设置、监督制度的完善和监督约束机制运行等三个方面。
第一,纪检监察机构设置要科学。由于非公企业管理企业和职工的规章制度与管理党员的规章制度基本上相同,即主要都是公司的章程和其他制度,,因此在设立纪检监察机构时可考虑将纪检监察组织与其他相关机构合并。比如将纪检监察组织与监事会、管理员工的监督机构(如企业的监察机构)等,可以几块牌子一套班子进行合并办公。这一方面能够避免机构繁多、人员重叠、工作重复的弊病,又能够使企业的党纪监督和企业的工作管理很好的结合,从而形成整体效能,提高管理效率和监督质量。同时也为企业减轻负担,获得企业主的支持和好感。
有人还提出将工会与上面的纪检监察组织、监事会和管理员工的监察机构等合署的方法,笔者认为此方法不妥。因为工会在企业的性质与纪检监察组织等监督机构有明显的不同。工会在性质上既不属于企业的管理机构,也不属于企业的监督机关,工会实质上是企业职工的维权机构。把管理职工的机构与服务职工的机构放在一起,只能是不断的制造矛盾和冲突。另外,为了防止非公企业的纪检监察组织沦为企业主或企业经营者的傀儡或“御用工具”,应当将非公企业的纪检监察组织实行“双重领导”的机制。非公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书记和副书记的变动,必须要经过上级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的同意,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有权对非公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人员进行考察、培训、奖惩,提出任免意见和调整建议,有权受理非公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成员因行使职权而遭受打击报复等问题的申诉、控告,以保护非公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利。同时,完善非公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向上级纪检组织报告工作的制度,特别是对一些影响重大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应当取得上级纪检监察组织的同意或把关,以免发生“后遗症”。
非公企业内部建立规章制度,我们认为,应当主要侧重于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建立财务监督制度。企业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其实就指的是有效的财务监督制约机制。当前有许多非公企业财务制度不完善,监督环节薄弱,侵占企业资产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近年来非公企业有关职务侵占财产的犯罪案件激增。非公企业通过纪检组织制定了监督制度,就可以堵死企业的漏洞,保证企业的安全和发展。二是要建立科学的人事管理奖惩制度。企业的灵魂是人,所以做企业工作其实也就是做人的工作。偷懒耍滑的员工必然受到惩罚,勤恳敬业的员工一定能得到奖赏。只有如此,才能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钻研激情,也才能使企业拥有源源不竭的动力。三是要完善廉政制度。严禁企业管理人员在开展业务活动中索要或收受对方的回扣、礼金、礼品。对于那些无法回绝的礼品,必须在必要的时间内向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做出书面说明并立即上缴礼品。另外,企业在开展廉政建设时,应当使形式多样化,尽量使廉政建设带有文化的色彩。
第三,监督约束机制的运行。再好的制度也要由人来执行。没有人来执行的制度,或者由人来胡乱执行的制度,其实与无制度没有什么两样,甚至比没有制度可能更差。中国人向来也很重视制度建设,但可惜的是中国人往往把执行制度的希望只寄托在“组织”的身上,忽视、甚至无视群众的监督。结果要么使行使监督权的“组织”疲于应付在没完没了的事件之中,要么使行使监督权的“组织”成为“聋子的耳朵――摆设”。我们经常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个好制度要想得到很好的执行,就必须依靠和发动群众,行使监督权的组织再根据群众的检举或控告对问题作出有效的处理。可见,群众―监督组织―群众的逻辑关系,才符合一个良性监督机制的标准。
参考文献:
[1]郭代习.非公有制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浅议[J].党史文苑,2005,(8):52-54.[责任编辑 吴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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