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司法论文 >

审判中心主义视野下的人民陪审员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0-09-22 10:58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即人民在我国是处于当家做主的地位,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在司法审判领域实践这一理念的最佳方式,深刻体现了司法活动的群众参与性与民主性。同时,在法院审判的时候加入人民陪审员,也可以直接监督审判的全过程,防止法官在审判的时候出现徇私枉法、徇情枉法的行为,确保我国司法活动公平公正,增强法院判决的社会权威性。可是在我国现实司法实践中,在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时候暴露出了诸多的问题,例如未能处理好陪审员大众化与精英化之间的矛盾,“陪而不审”的现象严重,当事人在法院启动陪审员程序的时候缺少否决权等。为了能够解决这些问题,2015年最高法和司法部联合颁布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在我国十个省、市、区五十多家法院展开了试点改革,并且在2018年4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同时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中提出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而此次出台的人民陪审员法对推动司法改革也大有裨益,能够保障原本裁判权主体的地位,建立现代庭审结构,确立现代庭审原则。本人将此次人民陪审员法与2004年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对比,总结出此次人民陪审员法的特点,同时重点对北京市二中院、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广西省桂林市七星区法院以及重庆市梁平法院的改革措施分析,发现新的人民陪审员法中还有一些有待完善与明确。诸如专家陪审员制度,陪审员与法官的职权划分,陪审员的选任机制等。为了能够更加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作用,本人对域外有关陪审制度进行了一个全面的研读,综合分析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国家在相关领域的措施与规定,同时本人结合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发展的情况与在实践中的具体操作,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相关的应对措施,诸如完善专家陪审员制度,明确法律审与事实审的区分方法,制定“问题列表”制度,完善陪审员选任标准。本部分主要是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个解决的思路,一方面能积极发挥陪审员制度应有的价值,另一方面也可以鼓励大家积极加入陪审员队伍,通过参与审判实践活动来增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完善法律思维,提升法治意识。
【学位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8
【中图分类】:D926.2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卫跃宁;宋振策;;论庭审实质化[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5年06期

2 施鹏鹏;;审判中心:以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为突破口[J];法律适用;2015年06期

3 陈静颖;;当事人之人民陪审程序选择权的价值透视与制度设计[J];法治论坛;2014年04期

4 孙晗宁;;美国陪审团成员遴选机制对我国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启示[J];法制与社会;2014年33期

5 易玲;;我国专利诉讼中技术法官制度面临的挑战[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03期

6 张绍忠;;论法院专家陪审机制的实践完善[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01期

7 廖永安;刘方勇;;人民陪审员制度目标之异化及其反思——以湖南省某市人民陪审员制度实践为样本的考察[J];法商研究;2014年01期

8 廖永安;刘方勇;;社会转型背景下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路径探析[J];中国法学;2012年03期

9 袁勇;黄进才;;扩大农民政治参与与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完善[J];法学杂志;2011年10期

10 施鹏鹏;;法国参审制:历史、制度与特色[J];东方法学;2011年02期



本文编号:2824288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ongjianfalunwen/2824288.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d8988***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