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家事纠纷前强制调解制度的构建
发布时间:2021-08-24 03:39
本文旨在探讨一种适用于家事纠纷领域的特殊调解制度——家事纠纷诉前强制调解。该制度尚未在我国设立,但其制度基础已在我国家事纠纷调解解决机制改革试点实践中有所体现。不过,该制度“强制”的特征与调解自愿原则和立案登记制存在矛盾,关于当事人裁判请求权和程序选择权的限制问题理论上也未达成共识,与我国立法和实践的契合度也未得到证明,制度的框架和具体构造也未完善。虽然我国在运用传统调解解决家事纠纷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但家事诉前强制调解作为一种新的制度设计仍需要实践检验,即该制度在我国是否可行需要进一步的讨论。因而基于以上问题地解决,立足于我国家事纠纷领域的司法和实践活动,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家事纠纷诉前强制调解制度的构建设想。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从四个方面进行分析:第一部分:我国家事纠纷调解解决机制的发展趋势。根据对立法的考察和对实践经验的总结,笔者发现我国家事纠纷调解解决呈现出三种发展趋势:“独立性”、“非讼化”、“诉前、强制”。“独立性”表现为在家事纠纷解决领域的调审合一的不适应性,家事纠纷调解越来越成为独立的调解程序。“非讼化”表现为在家事纠纷领域内的职权主义的应用、非对抗式的结构...
【文章来源】:河南大学河南省
【文章页数】:5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我国家事纠纷调解解决机制的发展趋势
(一)家事纠纷调解程序的“独立性”趋势
(二)家事纠纷调解程序的“非讼化”趋势
(三)家事纠纷调解程序的“诉前、强制”趋势
二、我国家事纠纷诉前强制调解制度的正当性
(一)程序正义价值构成的理性基础
(二)程序效益价值构成的社会基础
(三)家事纠纷诉前强制调解对裁判请求权的合理限制
(四)家事纠纷诉前强制调解对程序选择权的合理限制
(五)当事人双重合意生成的合法性
三、我国家事纠纷诉前强制调解的可行性
(一)家事纠纷的特殊性适宜通过诉前强制调解解决
(二)我国相关立法提供了制度空间
(三)我国“诉前、强制”调解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
(四)域外家事纠纷诉前强制调解制度可资借鉴
1.日本家事事件调停前置制度
2.我国台湾地区家事诉前强制调解制度
四、我国家事纠纷诉前强制调解制度的构建
(一)家事诉前强制调解的启动方式
1.当事人申请启动
2.法官依职权启动
(二)家事诉前强制调解适用案件范围
(三)实施家事诉前强制调解的主体
1.调解机构的确立
2.调解员的选任和职能
(四)家事诉前强制调解的程序
1.程序的准备阶段
2.程序的进行阶段
3.当事人合意的达成
4.调解方案的确定
(五)家事诉前强制调解协议的效力
(六)家事诉前强制调解中未成年利益的保护
1.确立子女最大利益原则
2.设立“临时监护人”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359205
【文章来源】:河南大学河南省
【文章页数】:5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我国家事纠纷调解解决机制的发展趋势
(一)家事纠纷调解程序的“独立性”趋势
(二)家事纠纷调解程序的“非讼化”趋势
(三)家事纠纷调解程序的“诉前、强制”趋势
二、我国家事纠纷诉前强制调解制度的正当性
(一)程序正义价值构成的理性基础
(二)程序效益价值构成的社会基础
(三)家事纠纷诉前强制调解对裁判请求权的合理限制
(四)家事纠纷诉前强制调解对程序选择权的合理限制
(五)当事人双重合意生成的合法性
三、我国家事纠纷诉前强制调解的可行性
(一)家事纠纷的特殊性适宜通过诉前强制调解解决
(二)我国相关立法提供了制度空间
(三)我国“诉前、强制”调解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
(四)域外家事纠纷诉前强制调解制度可资借鉴
1.日本家事事件调停前置制度
2.我国台湾地区家事诉前强制调解制度
四、我国家事纠纷诉前强制调解制度的构建
(一)家事诉前强制调解的启动方式
1.当事人申请启动
2.法官依职权启动
(二)家事诉前强制调解适用案件范围
(三)实施家事诉前强制调解的主体
1.调解机构的确立
2.调解员的选任和职能
(四)家事诉前强制调解的程序
1.程序的准备阶段
2.程序的进行阶段
3.当事人合意的达成
4.调解方案的确定
(五)家事诉前强制调解协议的效力
(六)家事诉前强制调解中未成年利益的保护
1.确立子女最大利益原则
2.设立“临时监护人”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359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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