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视角下中国刑事合规之构建
发布时间:2021-09-29 01:27
我国企业犯罪形势日益严峻,合规计划的匮乏已经严重制约我国企业在国际上的生存和发展。单纯介绍和移植已经无法满足新时代的需要,构建中国式刑事合规迫在眉睫。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构建中国式刑事合规的绝佳契机和重要突破口。刑事合规与认罪认罚从宽都属合作型司法模式,均因预防必要性降低而得以从宽,均是诉讼经济的产物,二者在理论基础上具有同源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以作为我国刑事合规的基本法律依据,在此基础上,以检察机关为主导,通过建立单位犯罪量刑指导意见、涉罪企业合规承诺、单位犯罪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构建中国式的刑事合规,重塑检察机关预防企业犯罪的角色,推动检察职能由注重事后、消极预防向事前、积极预防转变,成为企业治理结构变革的推动者,丰富检察权内涵,进而推动检察权在国家治理体系中角色的重大变革。
【文章来源】: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20,28(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6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刑事合规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关系之梳理
(一)刑事合规与认罪认罚从宽都是刑事司法模式由对抗走向合作趋势中的一环
(二)合规从轻与认罪认罚从宽的正当性根据相同
(三)刑事合规所体现的合规意识与认罪认罚制度中的认罪态度互为表里
(四)刑事合规与认罪认罚从宽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目标上相互通联
三、中国刑事合规之建构
(一)制定单位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二)实行涉罪企业合规计划承诺制度
(三)增设单位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四)建立检察主导下以合规为中心的企业犯罪预防体系
余论
本文编号:3412932
【文章来源】: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20,28(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6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刑事合规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关系之梳理
(一)刑事合规与认罪认罚从宽都是刑事司法模式由对抗走向合作趋势中的一环
(二)合规从轻与认罪认罚从宽的正当性根据相同
(三)刑事合规所体现的合规意识与认罪认罚制度中的认罪态度互为表里
(四)刑事合规与认罪认罚从宽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目标上相互通联
三、中国刑事合规之建构
(一)制定单位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二)实行涉罪企业合规计划承诺制度
(三)增设单位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四)建立检察主导下以合规为中心的企业犯罪预防体系
余论
本文编号:341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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