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冶:依法对涉案民企人员决定不起诉助推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4-12-21 00:45
<正>"感谢检察院对我们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我们合作社现在已经恢复生产,还准备新上土鸡和黑山羊养殖项目,我以后一定严格依法经营,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近日,当湖北省大冶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袁龙、邓其林来到某生态采摘园专业合作社回访时,该合作社负责人熊某说。这是该院在办理的熊某、张某涉嫌骗取贷款罪案件中,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司法理念,尽心竭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一起不起诉典型案例。
【文章页数】:1 页
本文编号:4018123
【文章页数】:1 页
本文编号:401812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ongjianfalunwen/40181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