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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资本的功能和局限

发布时间:2018-07-04 06:24

  本文选题:警示功能 + 担保功能 ; 参考:《商场现代化》2013年08期


【摘要】:公司的资本制度对其设立和运行有重大影响。其中,公司资本承担着警示和担保功能,对相对人的利益保护起到重要作用。然而我国公司法在立法上对资本功能的制度规定存在着局限,限定出资形式和法定最低注册资本不仅不能很好地作用,反而阻碍了公司的发展。因此,立法上应当用当事人自主申报来取代法定最低注册资本,取消对出资形式的限定并强化信息披露制度。
[Abstract]:The company's capital system has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its establishment and operation. Among them, the company capital plays a warning and guarantee function, and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protection of the interests of the relative party. However, there are some limitations in the legislation of our country's company law on the system of capital function. Limiting the form of capital contribution and the legal minimum registered capital not only can not play a good role, but also hinde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mpany. Therefore, the legislation should replace the legal minimum registered capital with the parties' independent declaration, cancel the limitation on the form of capital contribution and strengthen th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system.
【作者单位】: 宁波大学法学院;
【分类号】:D922.291.91

【共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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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09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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