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架构生命线
发布时间:2024-04-02 21:52
<正>在股权架构实务中,经常有"股权生命线"的说法,未系统学习过我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的企业家们并不知道这些生命线对于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与挂牌公司、普通公司有什么区别,也不能很好地区分其中的界限,容易曲解。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2/3以上的绝对控制权
1/2以上的相对控制权
1/3以上的一票否决权
30%, 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线
25%, 同业竞争警示线
10%, 临时会议权
5%, 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
3%, 临时提案权, 提前开小会
1%, 股东代表诉讼权
本文编号:3946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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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以上的绝对控制权
1/2以上的相对控制权
1/3以上的一票否决权
30%, 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线
25%, 同业竞争警示线
10%, 临时会议权
5%, 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
3%, 临时提案权, 提前开小会
1%, 股东代表诉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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