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冲突法上的例外条款:表象、概念及特征
发布时间:2017-10-18 17:00
本文关键词:论冲突法上的例外条款:表象、概念及特征
【摘要】:冲突法上的例外条款是双边冲突规范的适当灵活化,以实现冲突法正义作为其价值目标。例外条款应作狭义界定,专以法律选择领域为限。例外条款是冲突规范的完善或延伸,与冲突规范具有同质性。例外条款以存在应当严格适用的冲突规范为前提,具有适用的从属性。例外条款的适用受到多重限制,以确保其"例外"地存在。法官的自由裁量限于双边冲突法框架,判断能否构成例外的因素局限于冲突正义领域,而不应该受到实体结果的影响。例外条款应尽量避免与已有的排除冲突规范指引的制度发生概念的混淆和功能的重合。
【作者单位】: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辽宁大学中国民生法治研究中心;
【关键词】: 例外条款 冲突规范 冲突法
【基金】:西北政法大学青年创新团队项目支持
【分类号】:D997
【正文快照】: 法律规则,是具有普遍性和确定性的行为规范,是确定行为人权利义务的准则,是社会生活的参与者共同遵守的行为模式,承担对主体行为的调整和预测功能。在此意义上,法律规则必然具有一般性和抽象性。而事实上,任何规则创制者都无法预见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难免出现这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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