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异议探析
发布时间:2017-10-22 09:32
本文关键词: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异议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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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是国际商事仲裁的前提和基础,仲裁庭无权审理自身无管辖权的案件。通过向仲裁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申请,可以增加当事人解决争议的方式,以谋求其他的途径解决国际商事争议,从而更好地维护个体权益。探析管辖权异议相关问题是十分必要的,因为这有利于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时更够更加公平公正,提高当事人解决争议的效率,从而节约了大量的司法资源。本文中以比较分析为基本研究方法,着重分析当今世界法制较为发达国家的仲裁立法实例以及各主要仲裁国际公约的规定,尝试对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异议作深入探析,以推动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 仲裁机构受理阶段、仲裁程序进行阶段及裁决做出后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期限是不相同的,本文认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撤销人、被执行人;而在不同阶段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的理由也不一样,包括仲裁协议的效力,可仲裁性等。管辖权异议的管辖主体主要包括仲裁机构、仲裁庭、法院,管辖主体之间存在权力冲突,,本文通过对“管辖权/管辖权”原则理论、“并存控制”制度的分析,得出仲裁庭享有自裁管辖权和法院进行司法监督的必要性,并且认为基于“管辖权/管辖权”原则、“并存控制”制度协调管辖主体之间的权力冲突是十分重要的。我国商事仲裁并未完全确立管辖权/管辖权原则,并且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期限、理由规定不当,本文提出了确立“管辖权/管辖权”原则,扩大提出管辖权异议理由,缩短提出管辖权期限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国际商事仲裁 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管辖权”原则 “并存控制”制度
【学位授予单位】:苏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97.4
【目录】:
- 中文摘要4-5
- Abstract5-9
- 引言9-10
- 第一章 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异议的提出10-21
- 第一节 管辖权异议提出的主体10-11
- 第二节 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期限11-13
- 一、 程序中提出仲裁管辖权异议的期限11-12
- 二、 裁决后提出仲裁管辖权异议的期限12-13
- 第三节 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异议提出的理由13-21
- 一、 程序中提出异议的理由13-19
- 二、 裁决后提出异议的理由19-21
- 第二章 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异议的管辖权21-28
- 第一节 管辖权/管辖权原则21-24
- 一、 管辖权/管辖权原则的历史发展21-23
- 二、 管辖权/管辖权原则完整内容23-24
- 三、 管辖权/管辖权原则的意义24
- 第二节 管辖主体之间的权力冲突以及协调24-28
- 一、 冲突的原因25
- 二、 冲突的协调25-28
- 第三章 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异议的审查28-34
- 第一节 仲裁机构对商事仲裁管辖异议的审查28-30
- 第二节 仲裁庭对商事仲裁管辖权异议的审查30-31
- 第三节 法院对商事仲裁管辖权异议的审查31-34
- 第四章 我国相关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建议34-42
- 第一节 我国对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异议的管辖规定34-35
- 第二节 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异议裁判中存在的问题35-40
- 一、 没有采纳管辖权/管辖权原则35-37
- 二、 仲裁管辖权异议裁判主体不当37-39
- 三、 仲裁管辖权异议期限规定存在瑕疵39
- 四、 管辖权异议提出的理由规定不完整39-40
- 第三节 对我国管辖权异议问题的建议40-42
- 一、 确立管辖权/管辖权原则40-41
- 二、 完善提出管辖权异议期限的相关规定41
- 三、 从立法上扩充管辖权异议提出的理由41-42
- 结语42-43
- 参考文献43-46
- 攻读学位期间本人发表的论文46-47
- 后记47-48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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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077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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