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残障儿童的平等受教育权——以《儿童权利公约》和《残疾人权利公约》为视角
发布时间:2017-10-25 04:05
本文关键词:刍议残障儿童的平等受教育权——以《儿童权利公约》和《残疾人权利公约》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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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残障儿童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残障儿童的受教育状况不容乐观。《儿童权利公约》和《残疾人权利公约》是保护残障儿童平等受教育权的两项核心人权条约,为各国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框架和实践指南。实行全纳教育是残障儿童切实实现平等受教育权的必然途径。建设全纳的校园环境,为残障儿童提供"合理便利"和终生教育是有效实施全纳教育的关键内容。现实中,贫困残障儿童和残障女童面临的教育问题更加突出,需要予以重点关注。我国应当加大对残障儿童平等受教育权的保障力度,积极推行全纳教育,同时应加强对贫困残障儿童和残障女童的保护,确保所有残障儿童的受教育权利都能得以实现。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残障儿童 受教育权 全纳教育 合理便利 终生教育
【分类号】:D998.2
【正文快照】: 受教育是一项基本人权。残障儿童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已为国际人权条约以及大部分国家的法律所确认。联合国大会于1990年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和2006年通过的《残疾人权利公约》是保障残障儿童受教育权的核心人权条约。这两项人权条约与其他国际法律文书共同构成了保护残,
本文编号:109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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