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难民的国际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2017-10-29 13:22
本文关键词:论环境难民的国际法律保护
【摘要】:随着环境问题的不断加剧,“环境难民”的产生也在不断地扩大,“环境难民”问题已经成为了全球关注的焦点。所谓“环境难民”就是因生存的自然环境日益恶化而不得不离开家园的人,这些人在失去原来的生存环境以后,生活更加艰难,因而被称为“环境难民”。据统计,目前已经有2500万“环境难民”。随着“环境难民”的数量在不断地增加,,到2050年,全球将有1.5亿“环境难民”。“环境难民”已经成为了全球面临的主要危机之一,如果不及时解决这一问题,那么将可能影响对全球的安定造成影响。然而根据联合国1951年《难民地位公约》、1967年《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等法律文件,当前国际法律上广义的难民主要指政治难民、战争难民。因环境因素而被迫迁徙的人群并未被纳入国际难民法的范畴,然而随着全球气候变暖以及环境状况的日益恶化,这类人群的数量越来越庞大,带来的问题也越来越严峻。面对此问题,有学者将这类人群称为“环境难民”,主张其应受到与政治难民、战争难民同等或类似的保护,对现有国际法理论进行一定程度的发展。同时,由于“环境难民”是一个全球问题,通过单个主权国家或国际组织的努力很难进行解决,亟需国际法层面的合作。 全文除了引言和结论外,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 引言:主要介绍课题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相关的研究动态、课题研究方法。 第一部分:对“环境难民”的一般理论进行详细的介绍。首先,介绍了“环境难民”的概念,其次从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两方面来分析“环境难民”产生的原因,再次从三个方面对“环境难民”的分类进行了阐述,最后对全球“环境难民”的总体概况进行了描述。 第二部分:对“环境难民”的国际法律保护制度的基本理论进行了总结。首先,介绍了“环境难民”国际法律保护制度的主体。其次,介绍了“环境难民”国际法律保护制度的原则。最后,对“环境难民”权利保护制度的基本内容进行了介绍。 第三部分:对“环境难民”保护面临的困境及其保护的重要意义进行了描述。首先,从难民定义的缺陷、“环境难民”的责任主体不明确、缺乏国际性的“环境难民”救济补偿机制、缺乏“环境难民”的国际法律保护四个方面对“环境难民”保护面临的困境进行了阐述。最后,对“环境难民”提供保护的重要意义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促进和保障人权、有利于维护环境安全乃至国家安全、从经济角度上看利大于弊,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有益于加强国际问的合作,维护国际合作与安全。 第四部分:构建“环境难民”国际法律保护的国际法途径。从制定“环境难民”保护的国际公约或国际法律文件及签订“环境难民”保护区域双边或多边互惠条约、扩大国际法中难民的定义、确定“环境难民”是国家的责任及其承担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加强国际合作,接纳“环境难民”、加大环境保护力度遏止“环境难民”涌现的趋势、构建“环境难民”预防与保护机制六个方面对构建“环境难民”国际法律保护的国际法途径进行了阐述。 第五部分:我国保护“环境难民”的国际义务及履行机制。从六个方面进行了介绍:遵守不推回原则的义务、给予临时保护的义务、尊重和保护“环境难民”的人权原则,构建完善的“环境难民”人权法律保障体系、我国应对“环境难民”的国际责任、从法律意义上确立有效的环境难民安置模式、建立国际合作机制保护“环境难民” 结论:本文对“环境难民”保护面临的困境、对如何构建“环境难民”国际法途径、我国保护“环境难民”的国际义务及履行机制进行了分析。国家和国际组织对于“环境难民”的问题,需要通过国际合作的形式,协调的方式相互的配合,相互协作,一起采取必要的措施来解决。
【关键词】:难民 环境难民 法律保护
【学位授予单位】:广西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98.1
【目录】:
- 摘要3-5
- Abstract5-10
- 引言10-12
- (一) 课题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10
- (二) 相关的研究动态10-11
- (三) 课题研究方法11-12
- 一、“环境难民”的一般理论12-17
- (一) “环境难民”的概念12
- (二)“环境难民”产生的原因12-14
- 1、自然原因12-14
- 2、社会原因14
- (三) “环境难民”的分类14-16
- 1、E1 Hinnawi对“环境难民”的分类14-15
- 2、联合国难民署等国际机构对“环境诱发性人口迁移”的分类15
- 3、Bates对“环境难民”的分类15-16
- (四) 全球“环境难民”的总体概况16-17
- 二、“环境难民”国际法律保护制度的基本理论17-21
- (一)“环境难民”国际法律保护制度的主体17
- 1、主权国家17
- 2、国际组织17
- (二)“环境难民”国际法律保护制度的基本原则17-19
- 1、人道主义与人权原则18
- 2、不推回原则18
- 3、临时避难原则18
- 4、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18-19
- 5、国际团结与合作原则19
- (三) “环境难民”权利保护的基本内容19-21
- 1、入境权19-20
- 2、居留权和出境权20
- 3、宗教和结社权20
- 4、工作权20
- 5、财产权20
- 6、受教育权20-21
- 三、“环境难民”保护面临的困境及其保护的重要意义21-28
- (一) “环境难民”保护面临的困境21-25
- 1、难民定义的缺陷21-22
- 2、“环境难民”的责任主体不明确22
- 3、缺乏国际性的“环境难民”救济补偿机制22-23
- 4、缺乏“环境难民”的国际法律保护23-25
- (二)对“环境难民”提供保护的重要意义25-28
- 1、促进和保障人权25
- 2、有利于维护环境安全乃至国家安全25-26
- 3、从经济角度上看利大于弊,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26
- 4、有益于加强国际间的合作,维护国际合作与安全26-28
- 四、构建“环境难民”国际法律保护的国际法途径28-35
- (一) 制定“环境难民”保护的国际公约或国际法律文件及签订“环境难民”保护区域双边或多边互惠条约28-29
- (二) 扩大国际法中难民的定义29
- (三) 确定“环境难民”是国家的责任及其承担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29-31
- 1、确定“环境难民”是国家的责任29-31
- 2、国家承担对“环境难民”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31
- (四) 加强国际合作,接纳“环境难民”31-32
- (五)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遏止“环境难民”涌现的趋势32-33
- 1、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环境问题的关注32
- 2、增设环境公益诉讼体制32-33
- (六) 构建“环境难民”预防与保护机制33-35
- 1、预防性制度的设立33
- 2、设立“环境难民”救济补偿基金33-34
- 3、社会保障法上对“环境难民”的倾斜性保护34-35
- 五、我国保护环境难民的国际义务及其履行机制35-39
- (一) 遵守不推回原则的义务35
- (二) 给予临时保护的义务35-36
- (三) 尊重和保护“环境难民”的人权原则,构建完善的“环境难民”人权法律保障体系36
- (四) 我国应对“环境难民”的国际责任36-37
- (五) 从法律意义上确立有效的环境难民安置模式37
- (六) 建立国际合作机制保护“环境难民”37-39
- 1、环境合作的背景37-38
- 2、合作的主要方面38-39
- 结论39-41
- 注释41-43
- 参考文献43-44
- 致谢44-45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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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11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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