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金融监管领域的软法功能定位
发布时间:2017-10-30 12:31
本文关键词:论国际金融监管领域的软法功能定位
【摘要】:2008年金融危机再次引发了理论和实务界对软法性质金融监管功能定位的关注。软法为回应金融监管领域的技术/政治需求而具有了跨国传播之功能,并成为国际金融监管规范的主要形式。此类规范的创制存在被"金融利益集团"主导之迹象,但软法本身并非引发金融不稳定的因素。软法在功能上应该(并能够)通过程序性机制塑造"讲理"的环境氛围,提升公众参与金融监管的技术能力并进而促进国际金融监管领域的协商民主。此种功能定位反映了当前国际金融监管规范体系变革的可能路径。
【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关键词】: 软法 金融监管规范 协商民主 程序性机制
【基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资助(国际法学)J51103”的成果之一
【分类号】:D996.2;F831.1
【正文快照】: 国际法领域的软法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加快了发展步伐,从起初主要调整国际组织方面的事项发展到涵盖国家间关系并进而拓展到跨国关系领域(例如监管机构、跨国公司和非政府组织等非国家行为体也利用软法来调整社会关系)。这种现象在金融领域表现得尤为明显:金融监管规范以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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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117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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