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保密义务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7-11-09 06:26
本文关键词: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保密义务问题研究
【摘要】:在国际商业交易中,仲裁吸引了众多当事人,成为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主要方式。这是因为,相较于其他争议解决方式,仲裁具有自己独特的优点,其中之一便是仲裁的保密性。但遗憾的是,长久以来,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理论与实践并没有对国际商事仲裁保密性这一问题投入足够的重视与关注,而这对发挥国际商事仲裁保密性的真正价值、推动国际商事仲裁的进一步繁荣与发展造成了极大阻碍。从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保密义务问题的现有研究材料来看,这些研究材料的重点主要在于介绍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保密义务问题在世界主要国家的发展情况。各研究文献虽大致涵盖了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保密义务问题的各主要研究方面,但基本都是泛泛提及,而甚少深入探究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保密义务问题各主要研究方面的具体要素与内容。因此,本文从这一点出发,采用比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通过对相关国家立法、司法实践以及相关仲裁机构仲裁规则的分析,考察其他国家、仲裁机构对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保密义务问题各具体要素与内容的态度及做法,结合我国在此问题上的相关态度与做法,探讨未来对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保密义务问题应有的态度以及实现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保密义务较好的做法,以期国际商事仲裁的保密性特征能够真正获得相应的重视,使国际商事仲裁的保密性特征能够为保护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持仲裁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的优势地位,推动国际商事仲裁的繁荣与发展发挥价值。本文主要分为五个章节,以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保密义务的独立性为切入点,从理论上对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保密义务的内涵进行阐释,并在此基础之上对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保密义务问题的各主要方面展开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剖析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保密义务问题各主要方面在实践中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适宜的解决之策,期望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保密义务的各个方面能够更加完善,更具可行性。具体从各个章节来看,本文第一章首先对国际商事仲裁保密性的内涵进行了明确,区分了国际商事仲裁保密性与私人性这两个不同的概念,肯定了国际商事仲裁保密性的独立性,并进一步指出了国际商事仲裁保密性的重要价值与研究意义。第二章至第四章对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保密义务各主要研究方面的具体要素与内容进行了一一的分析。其中第二章对关于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保密义务来源的各主要观点进行了相应的介绍,并在比较各观点的合理与不合理之处后,认为当事人之间的明示约定是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保密义务最主要且最无争议的义务来源。第三章重点研究了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保密义务的范围及例外。在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保密义务的范围方面,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即仲裁程序的存在、仲裁过程中的文件材料与证据材料以及仲裁裁决。在论述的过程中,这一章节针对实践中对上述三个方面仲裁保密必要性的质疑进行了一一的回应,对该三个方面应属于仲裁保密事项进行了肯定。在明确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保密义务范围的同时,这一章节从当事人同意、公共利益与公正利益这三个方面探讨了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保密义务的例外,表明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从不是也不可能是绝对的。第四章则对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保密义务的另一重要问题,即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保密义务的救济进行了相应的分析。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违反国际商事仲裁保密义务后能够获得何种救济实质上是实现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权利的关键性问题,但是这一关键性问题却受到了不应有的忽视。因此,这一章节试图从救济主体与救济措施两方面为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保密义务的救济构建较为可行的框架,以更好地实现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第五章在前文分析与论述的基础之上,结合我国关于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保密义务问题的实践,针对前文提及的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保密义务在实践中存在的各类现实问题,总结了相应的建议与解决对策,以期为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的保密义务搭建一个合理的制度框架,使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保密义务的实践情况得以改善,国际商事仲裁的保密性特征能够真正发挥其价值,更好地服务于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97.4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李广辉;外国惩罚性损害赔偿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研究[J];比较法研究;2005年02期
,本文编号:116068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uojifa/11606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