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主权政府熊猫债纠纷解决模式研究
发布时间:2017-11-17 12:27
本文关键词:外国主权政府熊猫债纠纷解决模式研究
【摘要】:解决外国主权政府熊猫债中国投资者与外国主权政府发行人之间的纠纷,我国目前采用的是中国境内仲裁、境外法院执行的模式。就中国投资者的利益保护而言,这种模式存在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其与国际债券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趋势不符合、其排除了通过中国司法案例发展主权豁免规则的途径、其对中国投资者识别境外法院执行中国仲裁裁决的风险提出了很高要求。在制定全面的主权豁免法律时机不成熟的情况下,我国应该重点制定熊猫债领域有限主权豁免的单行法,对主权豁免问题的关键概念加以明确。同时,我国应该发展外国主权政府熊猫债纠纷解决的新模式,在不排除现有的中国境内仲裁、境外法院执行模式的情况下,允许中国投资者选择中国法院作为外国主权政府熊猫债的纠纷解决机构。
【作者单位】: 北京大学法学院;
【分类号】:D996.4
【正文快照】: 一、问题的提出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人民币债券俗称熊猫债。近年来,熊猫债发展迅猛。熊猫债的发行主体范围得到极大拓展,从2005年的国际金融组织(如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开发银行)扩展到境外金融企业、境外非金融企业和外国主权政府等多种类型境外机构。其中,外国主权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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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196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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