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发境内恒河流域的国际水法问题
发布时间:2017-11-23 05:08
本文关键词:我国开发境内恒河流域的国际水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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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恒河是南亚最大和最主要河流,流经中国、尼泊尔、印度和孟加拉国,中国西藏境内流域面积约4.53万km2。除中国以外,其他3个流域国都已经对其境内的恒河流域单独地或联合地进行了大规模或较大规模开发,签订了不少关于利用恒河水资源的双边条约。我国在开发境内恒河流域、利用流域内水资源时,针对其他流域国或方面的可能要求或指责,可以从国际水法的角度采取4个方面的对策:坚持国家主权原则;科学运用公平合理利用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合作步骤和策略;宏观上立足于国际法原则和流域整体性,微观上注重和强调一项一议。
【作者单位】: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西安交通大学丝绸之路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跨界地表水资源的法律与政策研究”(11BFX065)
【分类号】:D993.3
【正文快照】: 一、导言恒河是亚洲第20长河、世界第41长河,南亚最大、最主要的河流,流经中国、尼泊尔、印度和孟加拉国4国,涉及中国西藏。恒河主源阿拉克南达河1发源于中印争议地区的根戈德里等冰川,其干流会合多条支流,流经印度北部广大地区。进入孟加拉国后,分为多条河道注入孟加拉湾;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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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林;恒河流域:合作与沟通的重要性[N];中国水利报;2007年
2 高峰;请保护生命与文明之源——“大河”[N];中国水利报;2014年
3 公权;《失落的文明:古印度》打开往昔文化之门[N];中国新闻出版报;2003年
,本文编号:1217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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