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诉中国南海争端案的主体适格性问题
发布时间:2017-12-16 08:18
本文关键词:菲律宾诉中国南海争端案的主体适格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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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菲律宾单方就南海争议提起仲裁不具有主体适格性。除开其诉求属于中国声明保留范围之内,菲律宾单方提起的仲裁程序未满足仲裁前置性条件;涉及岛礁主权归属争端;其诉请裁决"九段线"无效不仅有违时际法,更重要的是与其自身并不存在利害关系。
【作者单位】: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基金】: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争议岛屿主权归属证据效力问题及中国的南海对策研究”(第55批) 高等学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新时期地缘政治视角下的南海问题研究”(2012SQRW056ZD)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D993.5;D994
【正文快照】: 一、菲律宾单方就南海争端提起仲裁不符合主体适格性根据当事国主体适格性理论,菲律宾单方就南海争议提起仲裁不符合主体适格性。041.菲律宾单方提起的仲裁程序未满足仲裁前置性条件。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281条相关条款规定,作为本公约的缔约国之间如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余民才;;中菲南海争端仲裁庭的法律问题[J];国际安全研究;2013年05期
【共引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王建文;孙清白;;论中菲南海争端强制仲裁管辖权及中国的应对方案[J];南京社会科学;2014年08期
2 李文杰;邹立刚;;中菲南海争端仲裁案中菲律宾诉求评析[J];中国海商法研究;2014年01期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缪晓婕;海洋岛屿争议强制仲裁的不适用性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4年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龚平;;“非中国制造”商标的不适格性[J];电子知识产权;2006年05期
2 刘博文;;浅析推定法原则在《罗马规则Ⅰ》中的适用[J];法学与实践;2009年04期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3条
1 朱剑宇;从《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看转基因产品检疫措施的法律适格性[D];苏州大学;2006年
2 石玉;难民儿童跨国收养的法律问题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
3 邬临风;外国投资者在华股权投资新方式的法律分析[D];华东政法大学;2013年
,本文编号:129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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