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谈判中农业“特殊产品”法律问题释微
发布时间:2017-12-20 04:03
本文关键词:WTO谈判中农业“特殊产品”法律问题释微 出处:《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6年03期 论文类型: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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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特殊产品"是WTO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主要议题之一,是发展中国家特殊和差别待遇的具体化。对"特殊产品"条款谈判进程的梳理、"特殊产品"界定指标及性质的分析,特别是在谈判中考量其与农业"敏感产品"、"特殊保障机制",相互独立又有机联动的特性,能使发展中国家成员立足国内农业发展现状,在谈判中加强与发展中成员形成谈判联盟,充分运用"特殊产品"条款谈判,为本国农业发展争取政策空间,对内则能尽快建立国内农产品安全保护的特殊产品和特殊保障机制。
【作者单位】: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WTO体制中成员集团化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2AFX017)阶段性成果之一
【分类号】:D996.1
【正文快照】: 农业是多数发展中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石性产业,它代表了生计来源、家庭生存,也反映了环境保护、基因资源、生物多样性等重要问题。世界上约50个发展中国家依赖于出口三种或者更少的农业产品,这些农业产品不仅代表了这些国家超过一半的出口收入,而且在实现粮食安全和农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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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长维;程海楠;;欧盟可持续性影响评估法在WTO谈判中的应用[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7年15期
,本文编号:131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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