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被告的英美法系话语
本文选题:排除合理怀疑 + 禁止双重危险 ; 参考:《中国刑事法杂志》2013年07期
【摘要】:基于罗马刑事法的影响、普通法与制定法的确认以及国际人权公约的渗透,英美法系国家形成了一套特有的有利被告话语。作为英美法系中有利被告的程序话语是排除合理怀疑与禁止双重危险,作为其实体话语的是禁止事后法以及刑法的严格解释原则与由此派生的从宽解释规则。英美法系中的此种话语虽与大陆法系国家中的有利被告话语一样是对有利被告理念的表达,但其并非与大陆法系国家的有关话语存在一一对应关系,因而不应互换使用。不同的英美法系国家以及同一国家的不同研究者之间,就有利被告的有关话语所持的态度尚存分歧,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对有利被告理念应该如何贯彻,尚未形成共识。
[Abstract]:Based on the influence of Roman criminal law, the confirmation of common law and statutory law, and the penetration of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conventions, the common law countries have formed a special favorable defendant discourse. In common law system, the procedural discourse in favor of defendant is to eliminate the double danger of reasonable doubt and prohibition, and as its substantive discourse is the strict interpretation principle and the lenient interpretation rule derived from the prohibition of ex post facto law and criminal law. Although this kind of discourse in Anglo-American law system is the expression of the idea of favorable defendant just like that in civil law countries, it does not have a one-to-one correspondence with relevant discourse in civil law countries, so it should not be used interchangeably. In different countries of Anglo-American legal system and different researchers in the same country, there are still differences on the attitude of the words in favor of the defendant, which to a great extent reflects the consensus on how to carry out the idea of favorable defendant.
【作者单位】: 湖南警察学院;
【基金】: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有利被告论研究》(项目批准号:11YBB160)阶段性成果之一
【分类号】:D998.2;D91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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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939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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