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国际法论文 >

未竟的争鸣:被撤销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发布时间:2018-08-24 17:31
【摘要】:在晚近三十年的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被仲裁地撤销的仲裁裁决在他国获得承认与执行的案例屡次出现。以Hilmarton案、Putrabali案等为代表,法国法院的实践最具代表性。这种司法态度持续地引起了人们的争议。争议的焦点在于,承认与执行被撤销的裁决的自由裁量权是否存在?对此,从裁决撤销制度的意义以及《纽约公约》相关条款的解读出发,可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结合《纽约公约》的立法宗旨以及当代国际仲裁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对于这一问题,宜采取积极的现实主义态度:回答应为肯定,操作则当谨慎。目前中国法院尚未面临相关类似案件。中国加入《纽约公约》时即已表明,被执行人证明裁决存在已被仲裁地撤销的情形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申请,拒绝承认及执行。中国未来有必要明确:仲裁地法院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所确立的国际通行标准撤销的仲裁裁决,中国法院才应当拒绝承认及执行,否则,中国法院将保留承认与执行被撤销的仲裁裁决的自由裁量权。
[Abstract]:In the 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in the last thirty years, there are many cases in which the arbitral award revoked by the place of arbitration has been recognized and enforced in other countries. Taking Hilmarton case and Putrabali case as representatives, the practice of French courts is the most representative. This judicial attitude continues to cause controversy. The focus of the dispute is whether there is discretion to recognize and enforce an award set aside? From the meaning of the annulment system and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relevant articles of the New York Convention, the opposite conclusion can be drawn. Combined with the legislative purpose of the New York Convention and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development trend of contemporary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we should take a positive realistic attitude towards this question: the answer should be yes, and the operation should be cautious. Chinese courts have yet to face similar cases. China's accession to the New York Convention shows that when the executor proves that the award has been annulled by the place of arbitration, the people's court shall rule to reject the application and refuse to recognize and enforce it. It is necessary for China to make it clear in the future that an arbitral award set aside by the court of the place of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evailing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established by the UNCITRAL Model Law on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shall only be recognized and enforced by the Chinese court. Chinese courts will reserve discretion to recognize and enforce annulled arbitral awards.
【作者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分类号】:D997.4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条

1 万鄂湘;夏晓红;;中国法院不予承认及执行某些外国仲裁裁决的原因——《纽约公约》相关案例分析[J];武大国际法评论;2010年02期

【共引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条

1 陈光伟;;论法院判决在仲裁中的既判力[J];铜仁学院学报;2016年05期

【二级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2条

1 万鄂湘;;《纽约公约》在中国的司法实践[J];法律适用;2009年03期

2 黄进,郭华成;再论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问题──兼谈澳门国际私法的有关理论与实践[J];河北法学;1998年02期

【相似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邓杰;略论国际商事仲裁的优势及其实现途径[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1年04期

2 杜永浩;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独立性新论——兼及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诉瑞士工业资源公司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J];当代法学;2002年12期

3 王胜东;论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的司法干预[J];法律适用(国家法官学院学报);2002年12期

4 何炼红;论国际商事仲裁的性质[J];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02期

5 李长春;论在国际商事仲裁过程中法院的协助和保障作用[J];中国海商法年刊;2002年00期

6 孙宏月,夏志宏;如何应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J];石油企业管理;2002年11期

7 任桂芬;国际商事仲裁与诉讼的区别[J];经济论坛;2003年21期

8 童培幸;中国国际商事仲裁论坛在上海隆重举行[J];国际市场;2004年06期

9 陈琳;论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销程序的双重制约[J];时代法学;2004年05期

10 门华;论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撤销[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04期

相关会议论文 前10条

1 杨恩乾;;论国际商事仲裁中平行程序的限制与调整[A];2008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国际法)论文集——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分册[C];2008年

2 张文亮;;被撤销之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及其承认与执行[A];2008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国际法)论文集——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分册[C];2008年

3 姜仁双;;论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的确认[A];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暨2010年年会论文集[C];2010年

4 张玉林;何凡;孙慧娟;;国际商事仲裁的庭前准备程序[A];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暨2010年年会论文集[C];2010年

5 葛黄斌;;关于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A];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论文集[C];2005年

6 管秀红;吴呈祯;;论国际商事仲裁的司法审查[A];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暨2010年年会论文集[C];2010年

7 张潇剑;;跨国网上仲裁若干法律问题研究[A];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暨2010年年会论文集[C];2010年

8 崔起凡;;国际商事仲裁域外取证的司法协助:现状与趋势[A];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暨2010年年会论文集[C];2010年

9 丁伟;;论国际商事仲裁中适用司法解释的悖论性现象[A];2008年度上海市社会科学界第六届学术年会文集(政治·法律·社会学科卷)[C];2008年

10 崔起凡;;论国际商事仲裁中的独立专家证人——以《国际仲裁取证规则》为中心[A];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暨2010年年会论文集[C];2010年

相关重要报纸文章 前10条

1 马邕生;站在国际商事仲裁新的地平线上[N];国际商报;2004年

2 张巍;国际商事仲裁[N];人民法院报;2002年

3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 肖 扬;在国际商事仲裁委员会第十七届大会开幕式上的致词[N];人民法院报;2004年

4 本报记者  万学忠;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新挑战[N];法制日报;2006年

5 李为民(作者系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商事仲裁期待与国际接轨[N];湖北日报;2006年

6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谢新胜;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销制度存在的意义[N];人民法院报;2008年

7 记者 陈永辉;促进国际商事仲裁事业的发展[N];人民法院报;2008年

8 张巍;日本国际商事仲裁[N];人民法院报;2002年

9 张 巍;日本国际商事仲裁[N];人民法院报;2002年

10 记者 黄信 实习生 肖潇;南宁市贸促会举办国际商事仲裁及风险防范培训班[N];广西日报;2009年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10条

1 张圣翠;国际商事仲裁强行规则研究[D];华东政法学院;2006年

2 石现明;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权利救济制度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

3 陈燕红;“非内国化”理论及其对国际商事仲裁一体化的影响[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

4 林一;国际商事仲裁意思自治原则论纲[D];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

5 赵宁;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销制度研究[D];复旦大学;2008年

6 陈翔;当代国际商事仲裁实体法适用之比较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7 寇丽;现代国际商事仲裁法律适用问题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

8 刘晓红;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法理与实证研究[D];华东政法学院;2004年

9 郭晓文;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制度研究[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5年

10 崔起凡;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证据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1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0条

1 程丽娜;论国际商事仲裁程序法适用中之“非国内化”理论[D];华东政法大学;2008年

2 李晓琳;论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司法审查中的公共政策[D];华东政法大学;2008年

3 张超;论国际商事仲裁中可仲裁性的发展趋势[D];西南政法大学;2008年

4 邓勇;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法律问题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08年

5 何丽莎;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性研究[D];天津财经大学;2009年

6 李昕;论国际商事仲裁的保密性问题[D];苏州大学;2009年

7 许春燕;网上国际商事仲裁之仲裁地研究[D];暨南大学;2009年

8 王贤东;论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调解[D];西南政法大学;2009年

9 宋江涛;国际商事仲裁非内国化法律问题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09年

10 栾经光;论国际商事仲裁的价值取向[D];中国海洋大学;2009年



本文编号:2201532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uojifa/2201532.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83b42***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