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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国际法战略

发布时间:2019-05-29 19:33
【摘要】:中国参与北极事务,实现中国在北极地区的权益,建立在"义利并举,以义为先"的义利观基础上。国际法以其规范性和合作性特点确保中国参与北极事务义利观的实现,为中国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成为国际法新原则提供机遇。中国以北极利益攸关国身份,以全人类共同利益为衡量标准,顺势促进符合全人类共同利益规则遵守,引势带动符合全人类共同利益规则构建,加强符合全人类共同利益规则的国内法保障。积极参与北极事务相关国际体制建设和机制创新,在双边层面,可开展与北极国家的合作以求共赢;在多边层面,将中国北极利益嵌于全人类共同利益之内,形成关注北极事务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分阶段有序实现海洋强国战略背景下的北极方略。
[Abstract]:China's participation in Arctic affairs and the realization of China's rights and interests in the Arctic are based on the view of "justice and benefit at the same time". International law, with its normative and cooperative characteristics, ensures China's participation in the realization of the concept of justice and benefit in Arctic affairs, and provides an opportunity for China to develop a community with a shared future for mankind to become a new principle of international law. In its capacity as an Arctic stakeholder country and as a measure of the common interests of all mankind, China has promoted compliance with the rules of the common interests of all mankind and led to the construction of rules in line with the common interests of all mankind. Strengthen the protection of domestic law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ules of the common interests of all mankind. Actively participate in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building and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related to Arctic affairs, and at the bilateral level, cooperation with Arctic countries can be carried out in order to achieve win-win results; At the multilateral level, the interests of China's Arctic are embedded in the common interests of all mankind, forming a community of human destiny concerned about Arctic affairs, and the Arctic strategy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strategy of marine powers in a phased and orderly manner.
【作者单位】: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参与北极治理的国际合作法律规则构建研究”(16BFX188)的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D9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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