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贷款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初探
发布时间:2019-07-30 20:18
【摘要】:世界银行(以下简称世行)与借款国一旦完成了项目贷款协议的签订,就意味着借贷双方同意按照协议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贷款活动随即进入项目执行阶段。可见,贷款协议是世行贷款程序中的核心环节。对于一般的借贷协议来说,当事方都会在协议中拟定法律适用条款,以便于将来发生争议时可以有法可依。然而,世行贷款协议却很特殊,多年来始终未见明确的法律适用条款规定,更令人不解的是,近年来时有借款国高调违约的现象发生,但世行从未使用仲裁等法律手段对其予以制裁。原因何在?本文试从国际法学角度,综合运用法学、政治经济学、历史以及比较的研究方法,就世行贷款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提出一得之见。 本文分为四个章节,各章节内容简要概括如下: 第一章,是对世行及其贷款协议进行综述。在肯定了世行具有法律人格的前提下,进一步界定贷款协议的法律性质,结论是该类协议属于国际条约。明确这一点,是为了便于下文对国际条约的法律适用问题展开论述。 第二章,以世行与借款国之间的争议和矛盾为切入点,运用政治经济学研究方法,深入分析世行为何在面对借款国频频违约的情况下,始终不愿意运用法律制裁的根本性原因。在此基础上,本文结合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发展,提出应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问题,并对法律制裁的合理性和时代必然性提出展望。 第三章,主要分为两部分内容。首先是纵向铺陈,以世行《贷款通则》的条文规定为主线,试图从规范的意义上,从立法背景、专家意见、国际法理论等方面,来理解和把握世行贷款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现状。其次是横向比较,通过介绍区域开发银行采用了与世行截然不同的条文表述,即明确国际公法作为贷款协议准据法,在肯定其积极的进步意义基础上,分析和探讨世行和区域开发银行之所以存在立法差异的原因。 第四章,围绕中国与世行的关系展开。首先,结合我国与世行十年来签订的贷款协议,分析协议在法律适用问题上的规定模式,进而讨论我国为何不在此问题上提出保留的原因。其次,以我国为视角,试对世行贷款协议法律适用问题提出立法展望,建议对世行相关制度进行改革与完善。最后,探讨了我国作为世行的第三大股东成员国,在前述立法进程中,应当如何肩负起大国责任,为广大发展中国家话语权的提升而努力。 综合上述分析,本文得出如下结论:世行有必要重新审视《通则》第8.01款的规定,将贷款协议的法律适用明确化。但是,仅仅修改条文规定只是治标不治本,还亟须对世行的相关制度进行改革与完善。在这个过程中,我国应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站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立场上,为它们在国际社会获得更加公平的待遇,以及协助IBRD更好的发挥作用而努力。
【学位授予单位】:复旦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2
【分类号】:D996.2
本文编号:2521130
【学位授予单位】:复旦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2
【分类号】:D996.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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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5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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