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国际投资中腐败问题的法制解决
发布时间:2019-12-06 09:00
【摘要】:国际投资中关于腐败问题的立法涉及到东道国和资本输出国两个层面,各自有不同的规制的行为主体和对象。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一直以东道国的身份在资本流向中扮演接受的一方。随着三十几年的发展和资本积累,目前中国在国际投资方面,已经从传统的东道国变成了既是东道国又是新兴的资本输出国。对于中国跨境投资者在海外发生的种种腐败行为,我国现行法律中尚无完善的法律进行规制。本文以此为重点,讨论了现行国际投资中的代表性文件,分析东道国和投资国在国际投资中腐败行为的表现形式,考察和分析了我国在此问题上的立法和司法情况,对我国在此问题上的相关立场和措施提出了建议。 本文共分为五章,各章内容如下: 第1章主要概述了联合国的反腐败文件。首先介绍了联合国的反腐败立法路径,分别介绍了1996联合国宣言和《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立法背景和其中涉及到的关于腐败犯罪的规定。其次介绍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分析了该公约的立法目的和主要涵盖的5方面(犯罪预防、刑事定罪、国际司法协作、财产返还、履约监督机制)的内容。 第2章主要概述了其他国际组织的反腐败文件。分别介绍了国际性组织,如世界银行集团和国际货基金机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区域性组织,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欧盟、美洲国家组织;非政府组织,如透明国际和国际商会与国际投资中腐败问题相关的立法。 第3章主要研究了美国《海外反腐败法》及其影响。首先介绍了该法律的立法背景,指出该法律立法的必要性。其次介绍了该法律的主要内容,主要涉及规制海外行贿行为和完善公司内部会计制度两个方面。最后通过两个基于《海外反腐败法》而对外国公司进行诉讼的实例,分析美国《海外反腐败法》的域外使用的范围和对于以后该法律的适用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4章主要研究了对于不同投资地位的主体其投资中反腐败立法中内容的差异,对OECD公约和《美洲国家公约》的内容从规制行为的种类、会计制度、国际合作和引渡、是否包含被动性腐败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5章介绍了中国目前在国际投资中所处的地位和立法现状、缺陷,提出改善缺陷的建议。 结论部分在高度概括本文的基础上,指出国际投资中腐败问题的立法特点,以供未来我国的立法进行参考。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2
【分类号】:D996.4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2
【分类号】:D9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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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57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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