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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中数字化产品的分类问题探析

发布时间:2021-01-24 05:30
  在 WTO 电子商务谈判中,数字化产品的分类占据关键地位,但这个问题因存在多方面争论至今未能解决,对整个电子商务规范问题的谈判造成了阻碍。就相关实质性问题,目前各成员方达成的一致仅限于数次延长对电子传输免征关税的期限,但作者认为这只是暂时的替代解决方法,谈判解决分类问题并适用相应的 WTO 规则来规范数字化产品贸易才是有意义的方式,谈判“参考文件”也是有价值的提议。目前中国的电子信息技术产品贸易占据世界领先地位,但数字化产品贸易尚处于起步阶段。我们亟需提高对该贸易领域的关注程度,在加强立法、积极参与相关谈判和加强对 WTO 规则研究等方面做出更多努力。而在 WTO 电子商务谈判中,促进和帮助发展中国家主动参与并从国际电子商务发展中获利,不仅对发展中国家有重要意义,更应成为各成员方在谈判中共同坚持的基本立场。此外,“文化例外”原则对各成员方, 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数字化产品贸易规范措施的重要意义值得我们借鉴。对于数字化产品贸易,GATT 与 GATS 规则的适用将带来不同的贸易自由程度,成员方得以对相关贸易进行控制和约束的范围也有区别,就数字化产品贸易在全世界发展的现状而言二者的适用各有利弊... 

【文章来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数字化产品分类问题概述
    (一) “数字化产品”的含义
    (二) “分类问题”的提出
    (三) 数字化产品与电子商务的关系
        1. 电子商务的含义
        2. “电子商务”的分类
    (四) “分类问题”和电子商务贸易规范问题在WTO 框架下谈判的历史进程
三、分类问题的关键地位和主要障碍
    (一) 为什么“分类问题”如此重要?
        1. 理论层面:是规范选择和决定贸易待遇水平的基础
        2. 现实层面:其悬而未决阻碍后续问题的谈判
    (二) 为什么“分类问题”如此难以解决?
        1. 数字化产品经网络传输后处理方式的可选择性导致不同的理解倾向
        2. 货物与服务的不完全划分对解决分类问题造成阻碍
        3. WTO 框架下产品分类系统的缺陷
        4. “利益平衡”是核心问题
    (三) 现有的主张和解决办法
        1. GATT 与GATS 间的选择
        2. 寻求双边解决的做法
        3. 谈判一个专门针对电子商务的参考文件的主张
    (四) 小结
四、数字化产品贸易中的关税问题
    (一) moratorium
        1. “电子传输”的含义和范围
        2. “关税延付期”的实质和缺陷
    (二) 关税的意义和贸易影响
    (三) GATT 与GATS 体系下的关税问题
    (四) 现实中的数字化产品关税问题
    (五) 数字化产品贸易关税问题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
    (六) 小结
五、数字化产品贸易规范中的“文化保护”问题
    (一) “文化例外”的含义
    (二) Yahoo 案的启示
    (三) “文化例外”对数字化产品分类问题的影响
        1. “文化例外”问题在中国的现实意义
        2. 重视“文化例外”原则的积极作用
        3. 避免消极影响
六、GATT 与GATS 规范模式可能对数字化产品贸易产生的不同影响
    (一) GATT 与GATS 促进经济增长的不同途径
        1. “非歧视的关税减让”VS.“逐步自由化的市场开放”
        2. 非歧视原则适用的条件和豁免
        3. 发展中国家享受的特殊待遇程度不同
        4. 规范对象的范围不同
    (二) 适用GATT 或GATS 对数字化产品贸易可能产生的不同影响
        1. GATT 规范模式对数字化产品贸易的影响
        2. GATS 规范模式对数字化产品贸易的影响
    (三) “技术中立”原则在GATT 与GATS 选择中的影响
        1. 技术中立原则的含义和意义
        2. “相似性”问题
        3. 现状和对策
    (四) 从GATT 与GATS 比较中得到的启示
七、对中国数字化产品贸易的思考
    (一) 我国数字化产品贸易发展中的现存问题
        1. 对数字化产品国际贸易发展的关注程度较低
        2. 尚未参与WTO 框架下相关谈判
        3. 相关法律架构不完善
        4. 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尚存在违反WTO 规则的做法
    (二) 我国应支持在数字化产品贸易领域适用GATS
八、结束语
附表 中国1996年—2004年ICT产品出口贸易额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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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欧洲的文化保护意识和策略[J]. 姜飞.  对外大传播. 2005(10)
[2]WTO规则与电子商务的发展[J]. 刘志云.  网络法律评论. 2003(00)
[3]WTO规则下的数字化产品定性之争[J]. 宋波,夏廷.  网络法律评论. 2003(00)
[4]难以归类——WTO电子商务贸易政策探析[J]. 陈建国.  国际贸易. 2002(10)
[5]论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若干国际法问题[J]. 张乃根.  法律适用(国家法官学院学报). 2001(10)
[6]论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若干国际法问题[J]. 张乃根.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1(04)



本文编号:2996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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