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特许权协议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01-28 01:21
研究目的BOT特许权项目协议(或称项目协议)是近年来许多新兴工业化国家所广泛采用的公共工程建设投、融资方式,简称BOT模式。所谓BOT模式,包含了兴建(Build)、营运(Operate)、移转(Transfer)三项程序。BOT模式的原本目的在于帮助公共建设之发展,由于政府财政预算案有着现实上之资金分配考虑,因此借由BOT模式进一步与民间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不仅能帮助政府解决在财政与税收方面分配受限的窘境,藉由民间充沛之资金、较高的作业效率及弹性,配合企业本身注重成本效益的经营理念,以创造人民、企业及政府三赢之目标,同时也成为近年来世界各国兴建公共工程的新趋势,冀望顺利推动公共工程建设发展。对于政府而言,藉由内外商等民间企业承担公共事务的兴建推行,不仅能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更有助于带动国内相关产业以及金融业界的景气运作;另一方面,由民间企业所主导的公共工程建案,会因为民间企业比政府机关更具有积极性与营利性,幷且无政治层面的包袱,加上如外商企业或多或少都拥有新兴工业化国家政府机构尚未掌握的新高技术,因此能比政府机关更快速进行建设之推动,且具有较高的执行效率,所以BOT模式,多受各国政府青睐。...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第一章 项目投融资方式与 BOT 模式
第一节 项目投融资方式
一、项目投融资方式的含义
二、项目投融资方式的类型
第二节 BOT 模式
一、BOT 模式概述
二、BOT 的资金组成
三、BOT 的特色
四、BOT 的营运与移转
五、BOT 方式的优点与缺点:
(一) BOT 方式的优点:
(二) BOT 方式缺点:
六、BOT 的历史沿革
第三节 国际特许权项目协议BOT 投资合同
第二章 BOT 中有关项目公司的法律问题研究
第一节 BOT 合同性质法律问题研究
一、特许权协议可否以公法进行调整
二、特许权协议其法律性质究系为公法还是私法合同
第二节 BOT 合同缔约主体的法律问题研究
一、特许权协议的法律主体应为项目公司
二、项目公司的资产所有权的归属与股权的变更
第三节 有关项目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问题研究
第四节 有关项目公司上市募集资本的法律问题研究
一、以现行法律规制探讨有关项目公司可否上市的问题
二、以实务操作情形探讨探讨有关项目公司可否上市的问题
第五节 BOT 中政府与项目公司的法律关系
第三章 BOT 特许权协议下之政府保证
第一节 政府保证之性质
一、政府提出保证的因素
二、政府保证的本质为公法内涵应受公法调整
三、政府保证的必要性
第二节 政府保证与国家主权的冲突
第三节 有关BOT 项目公司中公法调整问题
第四节 公私协力理论下之政府与项目公司
一、公私协力的内涵与发展
二、项目公司与公私协力
第四章 BOT 立法展望
一、BOT 立法必须为中央级出台的全国统一版本
二、BOT 法要明确区分出公私法的界线
三、BOT 法必须要其它法律规范进行调整,专法专用
四、我国的BOT 立法要注重国际反应,与国际接轨
结论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004100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第一章 项目投融资方式与 BOT 模式
第一节 项目投融资方式
一、项目投融资方式的含义
二、项目投融资方式的类型
第二节 BOT 模式
一、BOT 模式概述
二、BOT 的资金组成
三、BOT 的特色
四、BOT 的营运与移转
五、BOT 方式的优点与缺点:
(一) BOT 方式的优点:
(二) BOT 方式缺点:
六、BOT 的历史沿革
第三节 国际特许权项目协议BOT 投资合同
第二章 BOT 中有关项目公司的法律问题研究
第一节 BOT 合同性质法律问题研究
一、特许权协议可否以公法进行调整
二、特许权协议其法律性质究系为公法还是私法合同
第二节 BOT 合同缔约主体的法律问题研究
一、特许权协议的法律主体应为项目公司
二、项目公司的资产所有权的归属与股权的变更
第三节 有关项目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问题研究
第四节 有关项目公司上市募集资本的法律问题研究
一、以现行法律规制探讨有关项目公司可否上市的问题
二、以实务操作情形探讨探讨有关项目公司可否上市的问题
第五节 BOT 中政府与项目公司的法律关系
第三章 BOT 特许权协议下之政府保证
第一节 政府保证之性质
一、政府提出保证的因素
二、政府保证的本质为公法内涵应受公法调整
三、政府保证的必要性
第二节 政府保证与国家主权的冲突
第三节 有关BOT 项目公司中公法调整问题
第四节 公私协力理论下之政府与项目公司
一、公私协力的内涵与发展
二、项目公司与公私协力
第四章 BOT 立法展望
一、BOT 立法必须为中央级出台的全国统一版本
二、BOT 法要明确区分出公私法的界线
三、BOT 法必须要其它法律规范进行调整,专法专用
四、我国的BOT 立法要注重国际反应,与国际接轨
结论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00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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