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于投资实体待遇的限制性发展趋势
发布时间:2021-02-13 02:42
近年来,新一代投资条约对最惠国待遇(MFN)条款适用于实体待遇开始发展出更严格的限制性规定,新近的投资仲裁实践对MFN条款的适用也作出了限制性解释。国际投资法中MFN条款的基本属性和维护东道国规制权的现实需要为MFN条款适用于实体待遇的限制性发展趋势提供了正当性基础。然而,这一趋势也可能将投资者置于不利之地。中国在当前国际投资活动中具有"双重身份",因此在今后的中外投资缔约实践中,宜警惕过于严苛的MFN条款,选择性借鉴限制MFN条款适用范围的最新实践,并为仲裁庭解释MFN条款提供明确指引。
【文章来源】:国际经贸探索. 2019,35(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6 页
【文章目录】:
一、新近投资条约中MFN条款适用于实体待遇的限制性规定
(一) 引入“公共目标”限制MFN条款的适用
(二) 限制MFN条款的时际适用
(三) 限缩MFN条款中“待遇”的语义
(四) 移除MFN条款
二、投资仲裁庭对MFN条款适用于实体待遇的解释:从宽泛到限制
(一) 仲裁庭的宽泛解释进路
(二) 仲裁庭的限制解释进路
三、MFN条款适用于投资实体待遇限制性发展之正当性
(一) 限制适用符合MFN条款的基本属性
(二) 限制适用基于维护东道国规制权的现实需要
四、MFN条款适用于投资实体待遇限制性发展之中国因应
(一) 中外投资条约中MFN条款的现状
(二) 中国的因应之策
1. 警惕过于严苛的MFN条款。
2. 选择性借鉴限制MFN条款适用范围之最新实践。
3. 为投资仲裁庭解释MFN条款提供明确指引。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欧盟新一代投资协定“反条约挑选”机制的改革——以CETA和JEEPA为分析对象[J]. 王燕. 现代法学. 2018(03)
[2]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中用尽当地救济规则的“衰亡”与“复活”——兼评印度2015年BIT范本[J]. 倪小璐. 国际经贸探索. 2018(01)
[3]论国际投资协定中东道国规制权的实践及中国立场[J]. 张庆麟. 政法论丛. 2017(06)
[4]国际投资规则的发展与启示[J]. 霍建国,庞超然. 国际经贸探索. 2017(08)
[5]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保留”与“例外”之适用[J]. 李人达,张丽娜. 南洋问题研究. 2016(02)
[6]中国投资协议实体保护标准的自由化和多边化演进[J]. 沈伟. 法学研究. 2015(04)
[7]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投资争端解决程序的表象与实质——基于条约解释的视角[J]. 朱明新. 法商研究. 2015(03)
[8]最惠国待遇条款“失控”了吗?——论国际投资条约保护的“双边主义”与“多边化”[J]. 徐树.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13(01)
[9]后危机时代国际投资法的转型——兼谈中国的状况[J]. 韩秀丽.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06)
[10]国际投资条约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问题研究——以“伊佳兰公司诉中国案”为中心的分析[J]. 梁丹妮. 法商研究. 2012(02)
本文编号:3031839
【文章来源】:国际经贸探索. 2019,35(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6 页
【文章目录】:
一、新近投资条约中MFN条款适用于实体待遇的限制性规定
(一) 引入“公共目标”限制MFN条款的适用
(二) 限制MFN条款的时际适用
(三) 限缩MFN条款中“待遇”的语义
(四) 移除MFN条款
二、投资仲裁庭对MFN条款适用于实体待遇的解释:从宽泛到限制
(一) 仲裁庭的宽泛解释进路
(二) 仲裁庭的限制解释进路
三、MFN条款适用于投资实体待遇限制性发展之正当性
(一) 限制适用符合MFN条款的基本属性
(二) 限制适用基于维护东道国规制权的现实需要
四、MFN条款适用于投资实体待遇限制性发展之中国因应
(一) 中外投资条约中MFN条款的现状
(二) 中国的因应之策
1. 警惕过于严苛的MFN条款。
2. 选择性借鉴限制MFN条款适用范围之最新实践。
3. 为投资仲裁庭解释MFN条款提供明确指引。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欧盟新一代投资协定“反条约挑选”机制的改革——以CETA和JEEPA为分析对象[J]. 王燕. 现代法学. 2018(03)
[2]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中用尽当地救济规则的“衰亡”与“复活”——兼评印度2015年BIT范本[J]. 倪小璐. 国际经贸探索. 2018(01)
[3]论国际投资协定中东道国规制权的实践及中国立场[J]. 张庆麟. 政法论丛. 2017(06)
[4]国际投资规则的发展与启示[J]. 霍建国,庞超然. 国际经贸探索. 2017(08)
[5]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保留”与“例外”之适用[J]. 李人达,张丽娜. 南洋问题研究. 2016(02)
[6]中国投资协议实体保护标准的自由化和多边化演进[J]. 沈伟. 法学研究. 2015(04)
[7]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投资争端解决程序的表象与实质——基于条约解释的视角[J]. 朱明新. 法商研究. 2015(03)
[8]最惠国待遇条款“失控”了吗?——论国际投资条约保护的“双边主义”与“多边化”[J]. 徐树.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13(01)
[9]后危机时代国际投资法的转型——兼谈中国的状况[J]. 韩秀丽.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06)
[10]国际投资条约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问题研究——以“伊佳兰公司诉中国案”为中心的分析[J]. 梁丹妮. 法商研究. 2012(02)
本文编号:303183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guojifa/3031839.html